北京限期3年整治环境顽疾 军令状能否落实存疑
3月28日,北京召开动员大会,要求集中整治大气污染、污水、垃圾、违法建设这四大城市环境“顽疾”。北京已就此定下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各区县、各部门明确目标,立下“军令状”,工作不作为的官员将受到问责。此前,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都曾下发军令状,但少有官员因为环保不力受到问责。
《新京报》报道,3月28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要求集中整治大气污染、污水、垃圾、违法建设这四大城市环境“顽疾”。北京市长王安顺要求各区县、各部门明确目标,立下“军令状”。 市委书记郭金龙则表示,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作为的官员将受到问责。
这不是北京第一次要求下属各部门立下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军令状,也不是领导机构第一次要求对环保工作进行问责。国务院在2011年下发的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就提出,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政府绩效,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不过,两年来极少有官员因此被问责。
屡屡立下的“军令状”
在28日的动员大会上,王安顺说,今年以来,北京对深化大气污染、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加强城乡环境建设,推进拆违打非等进行了专题研究,分别明确了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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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思凡 图片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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