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2013年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包括国家主席在内的新一届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当选为国家主席;15日起,国务院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等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也陆续产生,李克强任国务院总理。

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决定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这是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李克强亲切握手. (新华社记者 马占成/图)

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包括国家主席在内的新一届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当选为国家主席;15日起,国务院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等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也陆续产生,李克强任国务院总理。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思凡 图片编辑:李夏同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