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应成为社会基金
上海社科院房地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戴晓波认为,公积金发展唯一的出路就是制度创新。假如说公积金1.0版是个住房基金,2.0版至少是一个社会化的基金,从住房基金功能上升到社会基金功能。
责任编辑:顾策
公积金发展唯一的出路就是制度创新。
假如说公积金1.0版是个住房基金,2.0版至少是一个社会化的基金,从住房基金功能上升到社会基金功能。
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饱受诟病,被认为是一个劫贫济富的坏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应该被取缔。这些问题我们一直有讨论,并且这些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我认为这些问题都是制度造成的,而不是公积金本身有错。
我认为公积金的核心问题是资金的功能定位、机构的责权利、监管的责任主体三个方面。现在的公积金管理制度是功能单一、地方机构、国家监管,这种做法不符合现代管理思想和未来社会发展方向。
公积金是由城市职工私人账户汇集的社会资金,首先,要发挥包括住房保障在内的社会资金功能,新加坡的公积金就包括了养老、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贷款支出的 多种社会功能;其次,既然是地方社会资金,就应该让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由中央政府集中管理和监督。
公积金本身是有活力的,一开始是有的,后来给管得没活力了。公积金建立初期,往企业放款是让企业为职工提供住房,剩余资金买债券;随着企业不承担住房社会责任,公积 金中期往土地放款,进行了土地储备;现在,公积金主要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来,当城市住房资金问题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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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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