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罐奶粉,26天火速修法 香港从未这么急
这是香港第一个针对非违法违禁品、非法定储备物资的出口禁令。从提出到正式修法,仅26天,公众咨询为期12天,其中7天属于公众假期。规例的短期效用立竿见影,一些药房门庭冷落。新规被指可能违反基本法,立法会议员方刚打算连同另两名议员提议废除这条规例。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蒋昌昭
限制令实施后,港铁上水站,一家人买奶粉齐上阵,一人带两罐。
从提出到正式修法,仅26天,公众咨询为期12天,其中7天属于公众假期。
新规被指可能违反基本法,立法会议员方刚打算连同另两名议员提议废除这条规例。
一条关于奶粉的出口限制令2013年3月1日起在香港实行:离境人士所携带出境的奶粉每人不得超过1.8公斤(相当于900克包装的两罐),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这是香港第一个针对非违法违禁品、非法定储备物资的出口禁令。
此次修法,罕见地采取了行政会议直接通过、先生效再交由立法会审议的方式,从提出到修法,只用了26天。
高速立法所应对的,是香港自2008年以来所面对的最严重的一次“奶粉荒”。政府在采取促请商家进货、设立热线电话、考虑集体供应等措施之后,判断供应链失效,选择了直接干预。
这样的反应让许多人感到意外。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前政务司司长唐英年说,香港人和内地同胞,“关起门都是一家人”,香港人应该对内地同胞多加包容;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汉清在北京表示,新规不符合基本法115条有关保障自由贸易的条款。
2012年5月19日,针对限制内地人在港购买房产的提议,时任行政长官曾荫权在立法会表示:“香港是一个开放市场,打开门做生意,如果对外来人士作出限制,必须小心研究,对于议员的建议,相信要到‘绝境’,才会作出考虑。”
是什么改变了香港?
“政府被迫一定要介入”
2013年1月开始,香港部分边境地区开始出现购买不到奶粉的情况。代表批发与零售界的立法会功能界别议员方刚当时便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说:“这是小事情,局长你最好不要管,这个问题我们年年都见,就是供应链出了一点问题。”
从2008年开始,每年临近春节,香港都曾出现不同程度的奶粉短缺。方刚始终认为“这是小问题”,可以通过完善供应链解决,而“政府一插手麻烦就大了”。
多年以来,港府也一直是这种态度。2011年春节前夕,关于“奶粉荒”的报道大量出现,有议员提议针对奶粉进行“离港征税”,时任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回应是,“香港一直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并以简单税制驰名……我们认为无需就奶粉的出口征收离境税”,“个别品牌在部分零售点”的短缺“基本上是一个供求问题”。
在2013年1月25日会见新闻界时,高永文坚持“政府的角色是协调供应商”,针对媒体提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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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中国法律有万条.可有啥用呢.毒酒.地沟油食品.问题牛奶已经多少年了.直到这二天才出一个二高司法解释.人民用高薪养着这帮拿钱不干事的无用的东西.律条还是原来了.只是改变一个解释.也许在遇到实事时又解释回去了.现在人们不相信政府就像不相信奶粉一样.可悲!
风风火火的几罐奶粉,凸显了制度碰撞下的矛盾。在大陆和香港之间,曾经的合作共赢逐渐被现在的利益侵蚀所代替。其实,究其根源在于两地之间的制度上的差异。香港本来是个自由的市场,几乎所有的商品都拥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而且加上其比较成熟的法律制度,所以民众拥有了很大的市场选择权。而反观内地呢,虽说是资源丰富,产品丰富,但是市场的公平自由度不够,加之监管以及相应的法律制度不健全,这就很难形成一个能为民众提供广泛的市场选择权的空间。因而,稍微有些市场认知度的人群,便会进入香港市场选择,这是一个很正常不过的现象。诸如此类的现象久而久矣的话,难免会被误读成政治上的问题,与国家大局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