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精选】德国杂感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成为受人尊重的强国,它的基石就是一个个有着理性和自由思想,并且有着独立人格的公民。如果这个国家,其大多数国民是反智、反理性和缺乏基本常识的人,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国家的幸运,而我们需要明白的是产生的根源是什么?这点似乎更值得深思。
柏林市区里最令人内心震撼的地方,是犹太人纪念碑,高高低低有两千多块的石柱,高的有4米多,低的也近2米,离它不远处是倒塌的柏林墙和与它一步之遥的柏林被害犹太人纪念馆,这三处地方都位于柏林市中心,是市区商业圈中的黄金地段,但德国政府却舍得用来建纪念场所。它们似乎时刻在提醒世人,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
按理,德国人应该很有骄傲的本钱,因为它早已从二战战败国的废墟崛起了。作为欧盟的倡导国之一的德国,实际国土面积只有35万平方公里(还不到两个广东省大),以其政治制度、科技和文化的影响力和第四大经济体的经济实力,成为欧盟的中心。
但是,在德国,从民众到政府都没有宣扬德意志民族是最聪明、最优秀的民族,因为,这是不允许的,只有臭名昭著的纳粹才会有这样的宣传方式,而纳粹是被禁止宣传的。他们的官员不会见人就夸“德国模式”,尽管这个模式已经被证明了很成功、有可持续性,感觉他们就没这根弦。也不见德国民众关注自己的国家是第四大经济体,国家多有实力这样的话题。相反,当我们对他们的官员和民众称赞他们在某方面做得好的时候,他们大都会说:我们的福利没有北欧的那么好,或者说我们现在绿色经济才刚起步,很多地方都要改善,又或者说,现在欧盟正面临严峻的考验,他们有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等等,不一而足。而媒体几乎24小时、360度地盯着政府和官员,你几乎很难看到德国媒体一天到晚表扬他们的国家和政府,不挑刺就算是肯定了。他们的媒体人是这样解释自己的工作的:记者的职业不是向权贵抛媚眼和对权力举手投降,媒体的报道是每一个普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渠道。
德国的《基本法》(也就是相当于德国宪法)第20条规定,德国是一个民主的、社会的联邦国家。这个“社会的”,如果从字面延伸意义上来理解,是有社会主义和公平的意思。《基本法》规定:总理是由各个参选政党的主席,也就是一把手担任,总统只有象征性的权力。一个国家推行好的民主政治制度一定是离不开有着良好素质的民众,国民性的塑造怎么也离不开教育,所以不能不关注德国的教育模式。
到了德国,你根本看不到铺天盖地的教育公司和补习班招生的广告,然而德国的教育水平却是世界顶尖的,特别是它的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更是闻名世界。这里有条法规让我感到很奇怪:德国的《基本法》第七条第六款明确规定,禁止设立先修学校(Vorschule)。就是说孩子们在上小学前,任何人都不可以对儿童进行所谓的学前教育,比如跳舞、体操、读书、绘画、钢琴、外语、奥数之类等等都被禁止。那么小学前的孩子在幼儿园学什么呢?根据德国专家杨佩昌的总结,大致是如下三点:一、基本的社会常识,比如不允许暴力、不大声说话等。二、孩子的动手能力。在幼儿园期间孩子会根据自己的兴趣参与手工制作,让他们从小就主动做具体的事情。三、培养孩子的情商,特别是领导力。
德国的小学生没有什么功课负担,孩子们只上半天课,上午上课,下午主要是根据自己的爱好,非强制性的,可以学习钢琴、绘画、手工和体育等有关素质修养的课。德国教育界的普遍观点:如果太早强行教授所谓知识,小孩子各方面并不成熟,没有思辨能力,最后变成背书和读书机器。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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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