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远见】社区矫正在国外缘何兴起?——文明与成本的双重考量
社区矫正的形式多种多样,在美国使用最为广泛的矫正方式,便是社区服务。社区服务是指犯人按照法院发布的社区服务令,无偿或低薪向政府机构、非营利组织提供劳务的制裁方式。中国将于2013年推进劳动教养制度变革,法学界以社区矫正代替劳教的呼声日隆。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赵若达
其实,社区矫正是我国引进的术语,用以概括所有的“以非监禁刑为主要特征的刑罚执行制度”。在海外,这种刑罚方式有十几种称呼。在具体执行层面,美国、英国更各有多种专有名词,十分复杂。难怪当国内某考察团到旧金山考察青年矫正中心时,翻译为了便于客人理解,将其意译为“劳教中心”。
社区矫正的源起,完全是由于人类对同胞的善良天性所致。1841年,在美国波士顿经营鞋业的约翰·奥古斯塔斯,看到一些罪责轻微的犯人饱受牢狱之苦,出于怜悯,他主动申请成为一名犯人的保证人。3周后,法官看到该罪犯举止如同常人,便仅判罚金1美分将其释放。此后,奥古斯塔斯先后帮助了近2000名罪犯免于监禁。
日本的故事更感人,1888年,金原明善氏设立了出狱人保护公司,专门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他创办公司是听说了一个故事:一名曾经天地不怕的重刑犯,在被副监狱长耐心教导后,幡然醒悟,发誓不再犯罪。然而在他时隔10年回到家乡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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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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