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评审何去何从
当前中国医疗行业的弊病主要就集中在大医院。中国的所谓“看病难”,只存在于大型医院,而基层医院看病不仅不难,甚至“吃不饱”。通过医院评审,纵使不能给基层医院“雪中送炭”,也谨记不能再给大医院“锦上添花”。
责任编辑:戴志勇 实习生 刘格花
当前中国医疗行业的弊病主要就集中在大医院。通过医院评审,纵使不能给基层医院“雪中送炭”,也谨记不能再给大医院“锦上添花”。
2012年6月25日,卫生部下发通知,声称2010年之后新评审出的“三级医院”无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发给三级医院等级证书和等级标识,已发给的要立即收回”。同时,要求对医院评审“回头看”。无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依据的,要取消评审结论;有设置规划依据的,要重新申请评审。
此举一出,医界哗然。这意味着240家新评三级医院将被“作废”,不少医院“举全院之力”争创三级医院的努力付诸东流。
新增三级医院“作废”被归咎于评审“尺度过松”。据卫生部医管司评价处处长刘勇透露,自2011年以来,新评出的240多家医院中,一半左右为县级医院,甚至有的乡镇卫生院也挂上“三甲”牌子。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继医院评审在十四年“叫停”之后,重新启动仅一年即再次面临的一次重创。医院评审的初衷是什么?为什么频出问题?下一步应如何改进?
“违背初衷”的改革
所谓医院评审,指的是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下,对医院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等级评定。中国医院共分三级十等,人们耳熟能详的“三甲医院”,即是医院等级评审的产物。
医院评审发起于1989年,以《医院分级管理办法(暂行)》的出台为标志;终止于1998年,以卫生部发布“关于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而结束。在此中间,医院评审被写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成为卫生部门的一项法定行政职能。
2011年9月,卫生部发布“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标志着中断十余年的医院评审重新启动。然而不到一年,即再出问题,新评出的240余家三级医院被卫生部宣布“作废”。
医院等级评审当年刚推出时,被时任卫生部长陈敏章称为是“医疗改革的重大举措”。不过,这项改革一开始即陷于争议。上轮医院评审时在卫生部参与工作的卫生法学者卓小勤认为:卫生部当年搞医院评审的目的,主要是想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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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