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元洲 一个空想现实主义者
11月15日,李庄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指责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涉嫌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24日,最高检两名检察官约见了李庄及其代理律师。而就在两年多前,重庆市一中院终审认定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举国震动。甚少为人所知的是,为捍卫法律尊严,与李庄素昧平生的法学教授余元洲愤而辞职。他现在怎样了?
11月15日,李庄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指责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涉嫌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24日,最高检两名检察官约见了李庄及其代理律师。而就在两年多前,重庆市一中院终审认定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举国震动。甚少为人所知的是,为捍卫法律尊严,与李庄素昧平生的法学教授余元洲愤而辞职。他现在怎样了
“本人系江汉大学学生,因大四学费无法缴清导致无法进行选课,以至于无法顺利毕业,欲借款5400,一月当如数奉还 @余元洲。”
两个星期前,江汉大学前法律系教授余元洲的微博上多了这样一条留言,他没有给对方去私信,而是转发并回复道:
“我的《内经新编》在京出版,需拿44830(近4.5万)元,合同已签,又向谁借呢?而且我有河南信阳90平米房产证(因无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抵押贷款),还愿意支付与银行贷款同样的利息,比你的条件还优惠啊!好啦,不开玩笑了。帮不上你忙,也不能说怪话。是不是?现我就跟小学同学作文所说一样:狗急跳墙!”
表面上看,他的日子过得不错,宽敞的套房位于毗邻江汉大学的高档小区,辞职两年有余,每月10号五千元左右的工资仍按时到账,甚至一日三餐只需揣着教工饭卡,便可享受学校食堂的物美价廉。只是,这位前法律系教授的“副业”太烧钱,去年创作交响组曲《首义颂》,找人配器花了13万,至今欠着7万,随着新书的出版,旧债未偿又添新债。
他给记者展示近几年出版的10本书,从法律到历史,从哲学到经济,涉足甚广,甚至有英译《道德经》。提起超经济学和政治垄断竞争体制(均为他书里的核心内容),他毫不怀疑自己找到了拯救中国乃至世界政经危机的良方,同时慨叹伯乐难觅。至于他为人所知的原因,网站百科词条的解释是:为挺李庄而辞职。
先辞了再说
余元洲真正开始介入,是在李庄案“第一季”结束之后。
他先是在博客上连写3篇挺李庄的文章,篇幅不长,影响力有限。二审开庭后,李庄当庭认罪。次日,见大势已去,他又发表了后来点击超过二十万次的“辞职宣言”:为了履行对自己三挺李庄行为负责的诺言,现宣布辞去江汉大学法学教授一职,以谢天下。
“说是说‘以谢天下’,其实是我的小狡猾。”时隔两年,他提起这个决定依然难掩激动,“我有什么错?我支持李庄百分之百正确。李庄案是古今中外独一无二的,我必须表明态度。这个机会怎么能放过呢?”
57岁的余元洲是武汉大学国际法的博士后,2003年被江大政法学院作为人才引进,妻子小他17岁,凭借教师家属的关系在校图书馆供职,下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用他自己的话说,无论在小家还是大家都能“胡作非为”。
他不屑于谈辞职的过程,说“做决定一晚上就够了”,家人反对,不告诉他们就是了。直到第二年春节,妻子才从同事口中得知这一消息,两人之间就此结下疙瘩。79岁的老母亲,至今蒙在鼓里。
和家人“不想支持也不好反对”的冷处理相比,更刺激他神经的是网上左右两派的泾渭分明,“赞成我的劝我回到讲坛,痛骂我的恨不得我立马去跳楼。”
真正困扰他的是辞职后要干什么。他考虑了各种可能性,最坏的一种是被江大扫地出门后走投无路,大不了回老家河南信阳投奔初中同学,卖菜挖地过丐帮生活。为了避开“大不了”,他琢磨过开“耕读园”,后因不合教育资质和报名弟子不靠谱而作罢。去年夏天,他在北京昌平区沙河镇老牛湾盘下一个铺子,顶着经济学硕士的文凭,不顾妻子反对,下海当起了餐馆老板,“余氏药膳面馆”开张一个多月,净亏3万多元,亏到后来把信用卡里的两万五都提出来也不够了,只得在报纸上贴出转手广告后“仓皇出逃”。
提起开餐馆的经历,他喜欢用“如果”,“如果我成功了,不但不用拿江大的钱,双方都有面子,而且每月肯定比最厉害的老师赚得还多”,说罢,一声叹息。
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辞职前,余元洲在江大法学院就已是另类。
法学院院长李卫东和他私交不错,两人都有跨学科背景,勉强可以搭上话。之所以说勉强,是因为在李卫东看来,他们的思维不在一个层面,“有时候我们开玩笑说,你跟余老师谈法学,他跟你谈历史,你跟他谈历史,他跟你谈经济,你跟他谈经济,他又跟你谈法学。”
这样的跳跃,纯法学出身的副院长赵立新也不以为然,“学校说引进一个博士后,我们都很期待,后来发现余老师写的大多数书,像《老子新编》、《春秋通序》跟法学完全挨不上,他法学的书我看了前面一些,没看下去,可能是因为他的兴趣太广泛了,没看到专业深度。”
赵立新还记得,有一次在公车上,余元洲感叹自己的经济思想没人懂,他给江泽民寄了《超经济学》一书,没收到回复。赵调侃说寄给格林斯潘,余说会泄露国家机密。“我当时就觉得如果这是一个农民,或者十几岁的孩子说的话,还可以理解,但是从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教授嘴里说出来,就很奇怪。”
在李卫东看来,是江汉大学的包容催生了余元洲这样的老师,这样的包容在辞职事件中得以凸显。“我既不理解他,也不认同他,但我尊重他。”
对于余元洲就李庄案的发声,这位法律人也保留自己的意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位和角色。街上的愤青随口一说也表达一种观点,高校老师既是学者,又是布道者,他所有的声音都必须建立在严谨的学术基础上。这是愤青和专家的区别。”
赵立新也觉得教授余元洲在李庄案中的行为“给人感觉更像一个愤青”,“他是一个执着燃烧的学者。这种热情是一种可爱,但不具备建设性。他生活在自己的精神状态里,这是一种我们难以企及的幸福。”
我不后悔
人物周刊:为什么辞职?
余元洲:作为一个公民,必须尊重司法,我是一个法学教授,更应该做到这一点。什么叫尊重司法?一方面是必须对一切践踏司法、破坏法统的行为敢于直言,在李庄案中尊重司法的另一方面和它直接冲突——尊重司法,法院的判决要不要尊重?即便是冤假错案也得服,得承认判决的法律效力。这种冲突让我内心很痛苦,不知道如何面对学生。全中国的法学教师不可能因为这个案件都不上课,但至少要有一个不去上课了。这件事不能都去做,但必须有人做。各尽各的能力和心意。我辞职,本质上和杨金柱坐飞机到重庆、陈有西在学术网上发言没有什么不同。如果现在是两年前,我绝对还是会辞职的。
人物周刊:作出辞职决定的同时期待它会对李庄案的结局产生影响吗?
余元洲:我辞职,李庄案就改判,那怎么可能?我所做的对李庄案有没有效果、有多大效果根本不知道,但我做了心里就舒服,不做就窝火。全国的教授都辞职是扯淡,但没有一个人辞职恐怕也不正常。这个社会进步的标志是不会被任何一个人左右它的进程,如果历史按照某一个人、一个集团的设计走,那会非常危险。恩格斯提出平行四边形理论,就是为了说明历史是无数力量汇到一起,形成一股合力后的结果。写文章、辞职甚至跳楼,都不能决定这个案件的结果,更不能决定法治进程。
人物周刊:李庄案的负面影响是什么?
余元洲:李庄案百分之百是冤假错案。从法律角度看李庄无罪,从政治角度看很危险,从伦理角度看很荒唐。我把李庄犯罪依据的《刑法》306条拿出来,细分为8个要点,都不符合。也就是说,无论从法律适用的角度,还是从事实认定的角度来看,李庄伪证罪,都不成立。即使外行都能看出问题,何况我对法律多少有些了解。政治上,如果市委书记、公安局长破坏法制,就非常危险,他们本该带头遵守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维护它的严肃性。伦理上,别人给你辩护,你却反咬一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重刑之下必有屈服”,但即使被动地咬自己的辩护人,也容易造成社会整体的道德滑坡。
人物周刊:你对李庄案的前景怎么看?
余元洲:我过去认为李庄申诉胜诉的可能性是49%,其实就是基本没可能,现在升到50%,不像李庄自信满满,认为99%会赢。平反会导致骨牌效应,好多案件要推倒重来,龚刚模要改判,樊奇杭这条人命要赔钱,相关检察官、警察要依据错案追究制度被处分。整个过程可能漫长,但做好它对国家稳定大有裨益,因为可以树立维护法统、有错必纠的形象。有远见的话一定要平反,有远见就不能怕苦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