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卫士”刘福堂被判缓刑三年 现已回家

12月5日下午,广受关注的“海南环保斗士”刘福堂被控非法经营罪案一审宣判,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福堂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7万元。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刘福堂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当晚,刘福堂在失去自由168天后得以回家。

2011年6月25日,刘福堂现场调查海南省万宁市石梅湾风景区水椰被毁事件,手拿一颗刚萌芽的水椰种子 (图片来源:《南方人物周刊》/图)

12月5日下午,广受关注的“海南环保斗士”刘福堂被控非法经营罪案一审宣判,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福堂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7万元。《海南日报》消息称,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刘福堂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当晚,刘福堂在失去自由168天后得以回家。

南方周末网此前报道,65岁的刘福堂曾任海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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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思凡 图片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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