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环保运动如何从“街头闹”到“房间谈”三边委员会:法律之外的“窗户”

三边委员会由公众、企业和双方认可的第三方组成,推动企业实行“敦亲睦邻计划”,签订“三分法律、七分政治”的“君子协定”,解决法律外的诉求。民众的环保知识逐渐增加,不再停留于环保意识阶段。环保知识是理性的,环保意识很容易被煽动。

责任编辑:曹海东 何海宁 助理编辑 袁端端 实习生 周琼媛 陈佩

注:南方周末记者汪韬根据台北大学教授丘昌泰的论文和讲义整理。 (何籽/图)

三边委员会由公众、企业和双方认可的第三方组成,推动企业实行“敦亲睦邻计划”,签订“三分法律、七分政治”的“君子协定”,解决法律外的诉求。

民众的环保知识逐渐增加,不再停留于环保意识阶段。环保知识是理性的,环保意识很容易被煽动。

“从非理性到理性,从街头到房间,如果大陆和台湾一样发展的话,我就满意了。”中国社科院群体性事件专家单光鼐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何其相似,中国大陆环境群体性事件的车轮碾在了台湾的历史车辙里。在台湾早期的环保运动中,同样出现非理性的抗争,民众与政府、企业之间的信任隔阂。而两者的发展轨迹,也充满着相似性。

据丘昌泰介绍,台湾的环保运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0年代-2000年的“保护家园行动”,以污染受害意识为出发点,强调赔偿;第二阶段是2000年至今,以保护环境意识为出发点,强调环境价值的“社区营造运动”。

同样从索赔到诉求环境权,同样从地区性发展到全岛,同样卷裹进各种利益。

而台湾历经四十多年的抗争、对话,如今大部分环境诉求已从街头走进房间,协商机制也已逐渐破题。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长期关注台湾环保运动的台北大学公共行政暨政策学系教授丘昌泰,其讲述的台湾经验,对目前被环境群体性事件困扰的中国大陆,正可作为镜鉴。

台北大学教授丘昌泰。 (南方周末资料图)

兼顾情理法的三边委员会

早在1970年代,台湾的环境污染就已造成危害,却未得到政府重视。到了1970年代末,环保意识与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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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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