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回重庆

时隔一年,李庄案似乎正在迎来转折点。2012年11月29日上午,重庆市一中院立案庭约谈李庄;此前的2012年11月23日上午,最高检听取李庄长达1小时10分钟的控告。律师宣东认为,按过往的经验,重庆一中院不太可能当场决定是否受理李庄的申诉。法院将以书面方式答复;如果重庆一中院驳回,李庄还可以向重庆市高院继续申诉。

责任编辑:苏永通

被最高检约谈的次日,面对各路记者,李庄表现出往日“舍我其谁”的自信。 (京华时报 朱嘉磊/CFP/图)

最高检和重庆一中院分别约谈李庄,显示该案的申诉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一切问题的解决进入法治的轨道,值得肯定和期待。

时隔一年,李庄案似乎正在迎来转折点。

2012年11月29日上午,重庆市一中院立案庭约谈李庄;此前的2012年11月23日上午,最高检听取李庄长达1小时10分钟的控告,这则新闻登上了央视,新华社发了专稿。

律师宣东认为,按过往的经验,重庆一中院不太可能当场决定是否受理李庄的申诉。法院将以书面方式答复;如果重庆一中院驳回,李庄还可以向重庆市高院继续申诉。

“铁证”

11月22日下午,在深圳出差的李庄,接到重庆市一中院法官的电话:“下周你有没有时间?能不能来一趟,谈一谈?”

这个电话来得有点突然。前两次李庄去重庆市一中院,领导和法官热情接待,但结果只有:等。

2011年12月12日,被捕2周年纪念日,李庄委托律师迟夙生和儿子李亚童,正式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案子从北京退回重庆高院和重庆市一中院。

当时李庄感到茫然。在长达万字的再审申请书中,他写道:“或许这是一场艰难而又漫长的申诉,或许还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灾难。”

2010年2月,李庄以“伪证罪”获刑一年半;2011年4月,就在他即将刑满释放之际,重庆检方又以其在上海的“漏罪”提起公诉,儿子从家中找到的一份2005年李庄对当事人的取证录音,救了他。

2011年6月,李庄如期出狱。据《财经》报道,出狱前,专案组曾找到他,“第三季有没有,完全看你出狱后的表现”。

第二季戛然而止,迫使检方撤诉的录音,不是从天而降。在律师圈内,执业二十多年的李庄以敢于取证著称,一个案子取证数十份,激烈抗争的底气,也来自扎实的证据。

取证难与会见难、阅卷难并称“刑辩三难”,且有风险—&mdash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思凡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参与评论


精选评论 (42)


回复

2013-05-17

是法律问题,还是权力问题

2013-05-17

是法律的问题,还是法官的问题。

回复

2013-05-17

是法律的问题,还是法官的问题。

回复

2013-04-04

《又到重庆》:“岁末山城雾气黑,两江碧水尽含悲。遥听歌乐山风吼,何日雄鹰振翅飞?”

回复

2013-04-03

李庄就是一个卑鄙的流氓!

2013-01-04

一个卑鄙的小人 法律流氓而已。 你们这些律师只想着为犯罪的人怎么开脱,完全忘记了怎么去保护老百姓。你们的人性和法律只跟着你们的金钱利益而走。

回复

2013-01-25

司法不独立,冤案不会断;言论不开放,杨乃武还会出。

回复

2013-01-06

中国不许拍的,只能让好莱坞拍

2013-01-05

强烈建议哪位电影界大佬能把李庄案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绝对卖座!

回复

2013-01-06

不知道你这观点仅代表你自己还是代表一撮所谓的粪青异类,在这里我只想告诉你:凡是儿想明白再说,没想明白就不要乱喷。 然后我在告诉你错在哪里: 1、李庄一案到现在为止包括李庄和为其提供声援以及法律援助的律师联盟们一直都在践行推动法律进步的事情,包括他们邀请国内知名法律专家组织的座谈会。先不管他们的本意是为了改变目前的刑辩律师执业环境还是其他,但最终的结果必定会影响我国的法律进程!并且目前已经有了小小的改进。 2、律师的职业定位就是为当事人说话。其实说白了就是为钱说话,尽最大限度的挑法律的骨头来保护自己的当事人! 3、保护普通百姓合法权利的责任在司法机关和权力部门!只要他们真正做到了秉公执法和依法治国普通百姓的合法权利才能得到保护!

2013-01-04

所有这些叫嚣的律师 你们就没想过怎么去推动法律的进步,怎么加强打击犯罪的制度和规则,去保护普通百姓的合法权利。你们只想着拿谁的钱为谁说话

回复

2013-01-05

强烈建议哪位电影界大佬能把李庄案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绝对卖座!

回复

2013-01-05

司法不独立,政府掌握舆论!

回复

2013-01-04

一针见血!

2012-11-30

三权不分离,司法不独立,制度上解决不了问题。总之过去几年的重庆很可怕。

回复

2013-01-04

所有这些叫嚣的律师 你们就没想过怎么去推动法律的进步,怎么加强打击犯罪的制度和规则,去保护普通百姓的合法权利。你们只想着拿谁的钱为谁说话

回复

2013-01-04

一个卑鄙的小人 法律流氓而已。 你们这些律师只想着为犯罪的人怎么开脱,完全忘记了怎么去保护老百姓。你们的人性和法律只跟着你们的金钱利益而走。

shuyzy
回复

shuyzy

2012-12-06

也算是有勇气的人才,但也不能忽略薄案爆发的因素。至于“天晴”的感受还是慢些提吧。

回复

2012-12-03

天亮了么?

回复

2012-12-02

如果.........但是..........

2012-11-29

突然想起一段话:“当纳粹屠杀犹太人时,我们没有说话,因为我们不是犹太人;当纳粹屠杀天主教徒时,我们没有说话,因为我们是新教徒;当纳粹屠杀工会成员时,我们也没有说话,因为我们不是工会成员;当纳粹最后向我们杀来时,已无人能为我们说话了。”其实,政府是种必然的恶,他是我们用来压制社会上的小恶的一种工具,但如果我们不时刻警惕他们而放纵他们,使他们一次次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终将引火自焚。因此,坚持正当程序原则是非常有必要的。中国法制进程虽艰难,但只要坚持原则,走正当程序,坚持公平正义,保障人权,一切以人为目的,法治的胜利就一定在不远方。 作为法律人就一定要将探索真理,捍卫真理作为自己一生不懈的追求。 (本人拙见)

回复

2012-12-01

!!!

回复

2012-11-30

向您致敬,希望您带出更多的徒弟…

回复

2012-11-30

现在天晴了,可以说真话了——什么时候可以全天候地说真话?

回复

2012-11-30

为了争取法律的公平,有时必须要付出点牺牲,但愿这样的牺牲越少越好。

回复

2012-11-30

三权不分离,司法不独立,制度上解决不了问题。总之过去几年的重庆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