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响水矿难遇难者获赔103.6万
“11·24”贵州响水煤矿事故23名遇难矿工每人获赔103.6万元,据介绍,这是按照现行最高标准执行,矿工家属对此标准表示接受。回顾过去十年,工伤赔偿有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本世纪初,赔偿金通常只有几万元;2005年后,多地规定赔偿不得低于20万元;2011年后,赔偿普遍提高到60万元以上。
新华网报道,贵州响水煤矿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基本结束,23名遇难矿工每人获赔103.6万元。
11月24日10时55分,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响水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6日中午,救援人员找到最后一名遇难矿工遗体,至此,此次事故共造成23人死亡。据介绍,23名遇难矿工的赔偿金额均按照现行的最高标准执行,矿工家属对这一赔偿标准表示接受。
本世纪初:几万元
回顾过去十年,工伤赔偿有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03年,全国城镇职工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000多元,按此估算,全国平均数约为7万元。)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外,还有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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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思凡 图片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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