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言四海】大众幸福学中的“自由”
幸福只是福祉的一个部分,而福祉(福利)则又只是好生活的一个部分。在对人类生存处境进行评估和量化测定时,具有政策指导作用的不是笼统的“幸福”,而是从“福祉”中挑选出来的一些部分,如发展中国家的贫困、社会机会不公正、环境恶化等。
责任编辑:蔡军剑 实习生 张婷
提升社会的整体自由,改善具体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美国的大众幸福学中,帮助人们幸福起来的六个方面建议是:如何按自己的意愿生活、如何立刻就取得成效、如何去除生活中的烦恼和恐惧、如何在生活的所有领域中都能建立好的关系、如何以平静的心态生活,以及如何得到真正的自由。
幸福感(happiness)是一个主客观结合的生存整体状态评估。心理学家赛利格曼(Martin E.P. Seligman),在他的积极心理学中提出一个幸福公式:总幸福指数=先天的遗传素质+后天的环境+你能主动控制的心理力量。大众幸福学的前五方面都可以说是包含在“主动控制的心理力量”中了,有效的心理训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变“先天遗传素质”的不足,是追求幸福者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自己努力去实现的。只有自由关系到幸福的“后天环境&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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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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