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农协纵横谈(二)】台湾农会:农业者之公会之公会

台湾人均农业增加值1.33万美元,是大陆的10倍。台湾的农会,“为农业谋改良,为农民谋福利,为农村谋繁荣”。只有直接耕作的农民才能成为正式会员,非农民只能成为赞助会员。赞助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责任编辑:戴志勇 实习生 张庄

(向春/图)

只有直接耕作的农民才能成为正式会员,非农民只能成为赞助会员。赞助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改组后的农会朝向维护农民权益的目标大大迈进。

为探索大陆“三农”问题解决之道,自2005年以来,我多次考察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农协,尤其台湾同文同种,可以深究不放。所以每年我必去台湾且必访农会。下至农民和农会干部,上自农委会现任官员和退休元老,以及学界同行的少壮派和老教授,我都尽可能寻根究底地讨教一番。

台湾的“三农”状况

先得说明,台湾并非没有大陆所谓的“三农”问题。1952年农业产值占GDP的36%,就业占56%,农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95%;2011年这三者分别下降到1.7%、4.7%和1.4%。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50年代的60%降到现在的13%。不过,台湾的农业现代化水平高,农民收入不菲,农村大体保持原来的生态,是尽人皆知的事实。

2011年,台湾人均GDP超过2万美元,按购买力平价则达3.8万美元,居世界第20位;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从1950年代的30%提高到1980年代的95%以上,早已完成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农业增加值占GDP的1.6%,与发达国家的水平相一致;农业国际化水平高,2011年台湾农产品出口47亿美元,出口依存度为59%,与荷兰等国接近;台湾人均农业增加值1.33万美元,是大陆的10倍;城乡收入差距约1.3:1,远低于大陆的3.3:1。

2009年,台湾农会的农民会员约101万人,人均耕地为一公顷多,可以说直到如今,台湾农业的基础还是小农户。只是,小农户既可以选择委托他人代营或 者代耕,或选择合耕合营、合耕分营、合营分耕这三类共同经营之一种,还可自己租赁成规模的土地做专业化经营。而代营或代耕的受托人以及合营者,大都是台湾各地的乡镇农会。尽管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瓦特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