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院长连坐,错案难翻
河南各级法院的院长们以后的日子不好过。2012年9月17日,河南高院发布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各级法院出现七种情形,要对院长、庭长进行问责。罚则连连来势汹汹,让人为之一震。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童丽丽
河南各级法院的院长们以后的日子不好过。2012年9月17日,河南高院发布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各级法院出现七种情形,要对院长、庭长进行问责。对涉讼信访处置不力引发集体上访的,执行上级决策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通通在问责范围。更狠的是,法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错案,院长必须引咎辞职。罚则连连来势汹汹,让人为之一震。
纠错要抓一把手。不过,法院的院长跟一般党政机关的一把手可有不同。院长是法院行政事务的领导者,除了发现案件适用法律错误可以提交给审判委员会、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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