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光屁股案”始末
倪振华被裸体铐在重庆市黔江区交巡警平台旁。刘勇很吃惊,拍了图片上传到QQ空间,配上了谴责警察的评语。此事导致3个人劳教:裸体男子倪振华1年;刘勇两年;陪刘勇去公安局“说明情况”的龚汉周,两年……
倪振华被裸体铐在重庆市黔江区交巡警平台旁。刘勇很吃惊,拍了图片上传到QQ空间,配上了谴责警察的评语。此事导致3个人劳教:裸体男子倪振华1年;刘勇两年;陪刘勇去公安局“说明情况”的龚汉周,两年。
“1·3事件”
2010年12月28日,重庆市黔江区,天气寒冷,不时飘着雪花。午夜1时,刘勇和他的朋友陈伟回家,路过黔江区体育馆交巡警平台,发现平台旁边,铐着一位裸体男子。
男子全身赤裸,一丝不挂,铐在交巡警平台附近的空调外机架子的铁条上。周围围着零散的几个人。当晚9时许,陈伟经过这里时,已经见过了。也就是说,裸体男子已经被铐4个小时左右。
刘勇惊叹,“这怎么行!”他和守在被铐男人旁的女孩交谈了几句,她是裸男的女友。裸男身上沾着泥土,身上有青紫,他女友说是被警察打的。他看了她手机拍摄的男友被铐的照片,觉得不够清晰。他想折回到陈伟朋友的租房内取相机,打算自己拍。
他觉得拍照应该是交巡警不高兴的事,他的朋友陈伟也在嘀咕“会不会遭”(受处罚)。他先是叫裸男的女友挡住他,他悄悄地拍。但拍摄效果不好,而警察对他们正在做的事情漠不关心。刘勇的胆子放大了,又拍了几张,一看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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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谢小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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