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评论】没有共有产权 难有穷人的保障房
如果保障房非要配售,共有产权无疑更为可取。业主与政府按比例分享产权,创设的租金比业主独享产权低多了;且买卖要征得政府的同意,流动性比业主独享产权也差多了,进一步削减了寻租空间。这意味着,政府的德政有更高的几率惠及真正的穷人。
责任编辑:史哲 戴志勇 蔡军剑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有什么愿景能比这更让“吊丝”们兴奋?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完成“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的起草工作,规定配售的保障性住房(保障房)产权共有。
这可说是旧闻翻新。早在2012年三四月份间,住建部就已下发“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在本系统范围内征求意见。山东济宁市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济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于2012年4月5日公布了法规全文,共有产权的规定见于“条例”第29条。
这两个法规在逻辑上紧密相关。中国未来要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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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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