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巡视】道德教化,有心就有力

许多读者对民主制度防治贪腐过于乐观。中国社会现在有不少人对民主存在一种浪漫却不切实际的想法。当缺乏足够的公民道德教育,人民就有可能是一盘散沙、各持己见。台湾经验可以证明:只有制度是不够的。

责任编辑:蔡军剑 实习生 吴雪青

成熟的民主不是一蹴而就,为了避免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培养公民的品德是必要的准备

本人几篇以道德教育对抗贪腐的文章,引来不少讨论。相当多读者认为,防治贪腐的方法就是完善民主监督的制度。

不过,如果只是期待民主监督制度,却完全没有可以实践的方式,很难具有说服力。在防治贪腐上,我认为道德是根本有三点理由:

1.任何制度的订定源自权力,有权者如果没有道德,他们所制定的制度只会图利自己;

2.即使决定制度者具有道德良心,设计一套可以有效监督制衡的制度,但是执行制度的是人,执法者如果缺德,有可能出现官官相护、同流合污的贪腐集团;

3.所谓“法治”不只是一套完善的法律,而是政府和多数人民普遍遵守和服从法律,所以法治国家的关键是守法。然而知法不一定守法,守法是一种道德表现。因此任何民主监督机制的良好运作,需预设人民守法的品德,否则只能说是民主“制度化&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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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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