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要案 谁来审
中国人甲和英国人乙在重庆某酒店内饮酒,甲趁其不备往酒中倒入H省生产的氰化物,乙饮下身亡。甲的户籍所在地为北京。该案经最高法院指定,落在合肥中院审理。“指定哪个法院,其实这里面也没有多少规律。”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林珊瑜 高祯
事实上,刑诉法对于什么情况下上级法院可以另行指定法院审理,都没有规定。法律界普遍认识是,有权审理的法院因为特殊原因不便审理。
远离北京上海要地,想审到高官名人要案,一、必须是中院;二、最好在重点城市;三、离羁押地近;四、审判庭够大,音像设备够先进;五、最好有过大要案审判经验;六、有模范法官就更完美……不过,就算这些都具备,也未必有机会。
中国人甲和英国人乙在重庆某酒店内饮酒,甲趁其不备往酒中倒入H省生产的氰化物,乙饮下身亡。甲的户籍所在地为北京。请问下列哪个地方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A.伦敦 B.重庆 C.海牙 D.H省 E.北京
解答这道题的一般思路是:甲毒死乙的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中国法院对此案有管辖;中国刑诉法规定,案件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犯罪地可以是犯罪行为发生地,也可以是犯罪结果发生地。无论哪个地,都在重庆。
不过,刑诉法还有一条,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此案涉嫌故意杀人,可能被判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应该由中级以上法院审理。这样一来,经最高法院指定的中国任一中级法院,理论上都有权审理。
据新华社报道,2012年8月20日一审落定的薄谷开来杀人案,经最高法院指定,落在合肥中院审理。案发重庆市南岸区,按常规应该由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管辖。
为什么是合肥中院?按照现行法律,最高法院无须交代缘由。现行刑诉法对指定管辖的规定非常简单。它只提及,下级法院对管辖权有争议的,上级法院可以指定管辖。除此之外,什么情况下上级法院可以指定法院审理,刑诉法没有规定。法律界的普遍说法是,有权审理的法院因为特殊原因不便审理。
律师钱列阳说,他代理的多起职务犯罪案件,都是最高法院指定管辖,原天津市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皮黔生的案子在沈阳审,原南京市委书记王武龙的案子在合肥审,他从来不关心最高法院为什么指定此法院而非彼法院。他认为,指定管辖,法院没有必要向公众交代理由,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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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