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远见】该不该起诉和禁止“恶意”作空者
被香橼做空,也没有什么可怕的,被做空者可向俞敏洪取经。资本市场的博弈,斗的是规则,是法律,是实力,是信息。如果香橼造谣传谣,那就起诉它。虽然做空机制是市场所必需的,但并不等于做空者可以免于道德与法律上的追究。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贺风玲 忻隆
日前著名做空机构香橼(Citron)受到媒体广泛关注。踩着别人的尸体大快朵颐的生活看起来逍遥,但似乎不道德。像香橼这样的“秃鹫”是如何炼成的?
不错,喜爱繁荣、厌恶萧条乃是人之本性。在股市中尤其如此。做多和做空尽管都可以挣钱,但一个是从公司经营成功的好事中获益,一个是从公司经营失败的坏事中获利,给人感受大不一样。说到百发百中的股神巴菲特,所有人都带着敬意;但说到香橼之类的成功做空者,咬牙切齿者不乏其人,被唱空的公司自不必说,大众乃至监管机构亦容易觉得做空者损人肥己,“没有道德”。
其实,“损人利己”的做空者并不好当,风险要比做多要大。做空某只股票,是判断股价会下跌。谋利要先从市场上借入股票然后卖出。待股票下跌,再从市场上买入同样数目的股票归还。比如股票当前市值10美元每股,某做空者看跌该股票,从市场借入1000股,卖掉股份后拿到10000美元。该股票若下跌到5美元每股,则做空者只需要花5000美元从市场买回1000股还给借出人,如此做空者可赚5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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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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