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在澳洲:做个不“闷”的警察
对我这么个初来乍到的“外国人”来说,相比过五关斩六将考入警校以及高强度的学习训练,其实真正的挑战是从迈进警局的那一刻才开始。尤其是当我在悬崖边飞身扑倒救下一个自杀的女子,却被上司批评得一脸狗血的时候,我的内心的震动是多么深刻?
“美国总统让自己的武装部队在世界上飞扬跋扈地做世界警察,他说是因为要把反恐的战场开辟在本土之外。我听了很感动。于是当我越来越多地听到不少洋鬼子在我们中国的土地上愈加嚣张地为非作歹的时候,我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到那些歹徒的家乡来对他们进行综合治理!”
——这是后来每个问我为什么去澳洲当警察,我所给的能搏人一笑的理由。(问对网用户唐小东)
为什么会在洋鬼子地盘上做警察
7年前跨洋过海来到澳大利亚,想试探自己到底适应哪种生活方式的时候,我完全没想过要在洋鬼子的地盘儿上做警察,尽管那一直都是偷偷摸摸地藏在心里的儿时梦想。
警察这行当确实是离我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相差不止十万八千里了。尤其是对于一个没有澳洲文化背景,连语言关都没过的人,要去扛一份靠与人(包括歹徒)沟通甚至斗智斗勇的工作,需要跨越的障碍岂是简单的“挑战”两个字能轻松概括?但要是让我说一路是怎样艰辛,那无非是满纸荒唐言、一把把的辛酸泪。四年的警察工作扎扎实实地验证了警察部在招聘广告里说的“这绝不是一份会让人觉得无聊的工作”。难得有机会停下来回头看看,还是说些好玩儿的事和一些让我颇有领悟的经历吧。
警校考试和入职培训的一路荆棘
从警校(police academy)说起,在澳洲考警察就是考警校,要求满足三大条件:体能测试(以三十岁为例,12分钟跑完2.4公里),智力/记忆力测试(厚厚一摞考卷足足要答5-6个小时不带上卫生间的时间)。都能通过的话,最后一道坎就是面试了。在诸如犯罪背景调查这样的“政审”通过以后,会有封信寄到你家告诉你考试结果。基本上录取的比例是10:1。
别以为过五关斩六将后得到了工作,就能松一口气。进了警校就会开始高强度的法律学习、搏击训练,另外还有单独的射击、驾驶之类的技能学习。考试密度是一两周一次,淘汰率绝对让人惊心动魄。Police Academy是带薪受训,7个月毕业后即分配到警局实习一年。现在回过头来看,对我这么个初来乍到的“外国人”来说,相比学习训练阶段,其实真正的挑战是从迈进警局的那一刻才开始。
新的思索&价值观的大地震
一个在成年以后才从马列毛思想体系的祖国走出来的人,诸如赖宁熊熊大火中舍身护林、张华义无反顾跳进粪坑救老农、欧阳海舍身拦惊马牺牲的教育,还在骨髓里作祟。你能否想象得出,当我在悬崖边飞身扑倒救下一个自杀的女子,却被带我的警官和上司批评得一脸狗血的时候,我的内心的震动是多么深刻?从那时起,我才从根本上意识到,我是在一个和中国完全不同的意识形态和普世价值的国家生活,只有彻底接受新事物,才能有机会生存,乃至成为优秀的警察。
说回那个自杀的女子,我和同伴找到她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她就坐在悬崖边的矮墙上抽烟。那台阶下边不到一米半的距离就是万丈深渊了。搭档让我看好她就去远处打电话通报情况。我盯住这个女人,心里想的是,才刚开始实习,要是在我手里死了人则意味着漫长的调查和报告。
怕什么来什么,这女子烟头儿一丢,跳下矮墙向悬崖之下奔去。我到现在都说不清那一秒钟之内我脑海里都飞速地闪过了什么,但至少其中确定有小一部分是对男人和女人在身体方面的优势比较,以及是否能成功截住她的物理过程的分析。分析的结果直接触发了一个我此生从未做过的“托马斯全旋”,旋过矮墙,在这个女人脚踏空的瞬间从后面用胳膊勾住她脖子把她向后掀翻在地。
我听见搭档发出恐怖的尖叫声奔过来,那叫声很像大猩猩,是一种长长的尖叫。后来我从我的搭档提交的报告中看到,等他和其他后援过来的时候,看到我和这个女人的腿大半悬在悬崖外面了。
这个自杀的女人事后证明是个精神病。有次和搭档在酒吧喝啤酒,聊起这件事,他说那女人喝醉了,又是精神病,并且块头儿比你大那么多,还下了决心去死,你就是狗屎运没被她拖下去。你再也不可以这样了……
他曾失去了一个搭档,非常相似的情境,他的年轻搭档为了救精神病人从大桥上掉下去,再也没有被找到。那天晚上他恐惧地尖叫时,是以为也会这样失去我。
我的行动并没有得到奖章,我也从没想得到过奖章。我得到的评价是,“你表现出了对生命的强烈的关注和忧虑,你表现出的勇敢令人尊敬……但是无疑忽视了警察的自身安全,没有深思熟虑行动可能产生的后果……”最终,高层建议“不对该同志采取进一步的惩戒,到此为止”。
我完全没有失望或不满,却被两种不同文化背景中关于生命价值的取舍和差异深刻地震了一下,新的思索让我过去接受的种种舍己为人的教育形成的价值观遭到了颠覆性的破坏。“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要自杀的人,是不值得的”——我完全理解这样的观念很难被中国的官方主导的价值观接受。但后来又一次的亲身经历毫无疑问巩固了这个全新的认识。
当时,我和搭档发现一个家伙在街角手持匕首,于是拔枪喝令放下匕首,此时男子开始激动地用匕首割腕部动脉。我的反应又一次成为了听说了这件事的其他同事的笑柄。我边喊“Stop”边用枪指着他并开始向他靠近。我的目的显然是在可能的情况下,踢飞匕首,或把他扑倒戴上手铐,终止他的自残行为。但同样地,这样的反应被认为是牺牲了警察自身的安全(因为对方还手持着匕首)。同时,我的鬼佬伙计们认为,这种情况警察做不了什么,你当然要喝令他停止,但如果不能够发挥效果,能做的就只能是用枪对着他,继续观察和评估现场的危险因素,同时安排救护车到场。所以说到这儿,大家对这个西方警察关于生命价值排位顺序有点认识了吧?我在academy被教育去牢牢记住,谁的生命最重要?——首先是自己的,然后是你的搭档,在后面是公众,最后才是那个精神病(或嫌疑犯)。
基于此,比如车祸里车辆起火燃烧,就算有人被困在里面,警察也不会被鼓励去贸然施救,因为警察不是这个领域的专家,无法判断风险,只能尽快安排消防部门前来处理,即便可能眼看着生命被火焰吞噬。我想在这种文化背景下警察普遍持有的观点是,这是件很不幸的事件,但警察没有必要为它的发生或不能阻止它的发生而内疚。警察只能做他的专业技能允许他做的份内工作。
除了这些价值观念的变化,在另一个国家和罪恶斗争,也有很多人生的第一次:比如:第一次用英语给鬼佬做思想政治工作,把鬼佬说哭了;第一次收到超速罚单,是开警车被拍的……很多好玩的瞬间,不仅有趣还颇值得纪念,这的确不是一个“闷”的工作,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小时甚至下一分钟会发生什么。
来源:问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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