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亲人之灵接引到上帝身边”——过一个人人皆天之子的清明节

至高之孝,历史上是君王独享的特权,今天应是每个人享有的权利,人人皆有权以祖先和亲人之灵配祭上帝。“万物本于天,人本乎祖,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故以配上帝。”——孔子

责任编辑:戴志勇 实习生 陈文嘉

(向春/图)

至高之孝,历史上是君王独享的特权,今天应是每个人享有的权利,人人皆有权以祖先和亲人之灵配祭上帝。

“万物本于天,人本乎祖,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故以配上帝。”——孔子

清明节将到,家里人、亲朋好友们忙起来,家人团聚,安排行程,准备香火纸钱食物,扫墓祭奠逝去的亲人。2012年4月2日到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为清明节连放三天长假,这是对中国传统的继承。唐朝清明节放假一般四到七天,宋朝也有一到三天不等的假期。民政部统计,2009年第一次清明节放假,有4亿人参加了祭扫活动。2012年清明祭扫活动,人数应当远超4亿人。清明节,终于回归为中国人的重大节目。

清明节祭祖,这是孝道,源于传统,合于民心,发自内心。今年清明节,三天假期,内心被触动,我开始想应如何祭祀,感到了茫然。

首先,我想了解,祖先之灵到底在何处?我不甚明白,问了家人和朋友,没人有确切的答案。从大家扫墓时的行为看,似乎是认为祖先之灵在阴间黄泉,阴间黄泉似乎不是什么好地方,缺衣少食,环境不安全,亲人之灵在阴间比在阳间要可怜。这是一种普遍心理,为什么是这样?我忽然觉得,这样理解和孝敬先人的方式有点糊涂和可怜,清明祭祖行动前,得先弄明白一些前提。我利用周末,清理了中国提及古代孝道的典籍内容,有一些发现。基于这些发现,我认为清明节应有更好的过法,亲人之灵应该有更好的去处。我将这些发现呈献给大家,希望对各位欲尽孝道的朋友有所帮助。

最大的不孝是什么?

孝敬父母,是世界各民族普遍要求的伦理准则,犹太人摩西十诫的第五诫,就是要求孝敬母亲和父亲,但放在世界范围看,特别强调“孝”,将“孝”提升为核心行为准则,将对家庭父母之“孝”与对朝廷君王之“忠”结合起来,由“孝”及“忠”,以“忠孝”治国,这算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色之一。

为强化以“孝”治国,中国历代王朝不仅在伦理道德和生活礼仪层面大力倡导“孝”,而且将“孝”纳入到了刑法中,用严厉的法律手段来保障“孝”的落实。中国最完备的唐朝法典《唐律疏义》中,明确规定“五刑十恶”。“五刑”,指的是“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十恶”,指的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其中“恶逆”的内容,包括殴打和谋杀父母亲属。“不孝”的内容,包括咒骂父母,与父母分家,另积私财,赡养父母不足,在父母三年守孝期间办理嫁娶,脱掉丧服寻欢作乐,得知父母死亡不举行丧礼等等。

“不孝”之罪,量刑极重。例如,《唐律疏义》中规定:“诸妻妾詈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徒三年。殴者,绞;伤者,皆斩。”妻子小妾敢骂丈夫的祖父母和父母,判三年徒刑。殴打丈夫的祖父母和父母,绞死。打伤丈夫的祖父母和父母,斩首。三年徒刑、绞死、斩首。量刑可不轻!中国传统以孝治国,妻子小妾们对祖父母、父母恭恭敬敬小心翼翼,这不仅是出于讲求孝道的道德说教影响,也是国家刑法对不孝之罪的严酷惩罚使然。为了保障子女对父母之孝,除了政治上谋反(指谋反君主)、谋叛(指叛国)这类大逆罪之外,严禁子女告父母。父母就算是有违法行为,子女只能劝说,不能到官府上告,“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如果去官府告父母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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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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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2

中国传统文化什么时候把正“十”字作为皇天上帝的象征了?据甲骨文,中国商代即有“上帝”与“下帝”,“上帝”就是天帝,“下帝”就是商王,中国的“上帝”与“十”字有什么关系?尊父配天是周代礼制的一部分,中国传统文化什么时候有“上帝光明国度”与“天国”的观念? 很明显是基督教在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请问,《南方周末》作为一个有责任、有广泛影响力的媒体重镇,刊发这样的文章不是公然曲解中国传统文化来传教吗?这不是违背人们尊重个人信仰的自由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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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8

我觉得,死了的人,和你有关系,就缅怀一下。其他的,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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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5

看圣经上讲,人人都是上帝的孩子,上帝会保佑他的每一位子民。怎么到了我们这里,就成了权贵的特权了,真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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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5

实在牵强,《南方周末》难道就找不到更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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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4

世人凭自己的智慧,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上帝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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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1

牵强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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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1

该作者一看就是鸡毒徒,用心险恶,网友不要上当。 清明祭祖,是我们民族一贯的传统。我们事死如生,是为了慎终追远,鉴往知来。祭神如神在,这些,你们鸡毒徒是不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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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8

不要把西方的“上帝”和中国的“上帝”混淆了。中国的“上帝”和西方的"God"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当初西方传教士为了方便传教,将“God"翻译为“上帝”。如果当初将“God”翻译成“佛”,难道就证明佛教徒信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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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30

清明朝野遇清明,万国欢心乐太平。樽俎优贤咨启活,载赓既醉咏盈成。文章着实长,看来很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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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9

有几个问题我一直觉得很可笑:1.生的人永远不知道死是什么感觉,但是有很多活人喜欢用各种方法来形容死人死的时候的痛苦。你怎么就知道人家死的时候就是痛苦的,活着就是幸福的呢?如果是一个有信仰的死者,他死的时候一定是有寄托的,幸福的死去。2.我从不相信一切物理的祭祀方法,不要说那是民俗,既然能够打击八股,打击封建制度,为什么这种绝对的封建祭祀就要在现在的社会里被提倡呢?所谓祭祀,就是活人做着给活人看。达到自我安慰的目的,从而寻求对死去的人的心灵寄托。如果心里怀着对死者的哀悼和悲悯,还需要只有在清明节的时候以一种仪式性的方式来表达吗?一切感性都由心生,悲或不悲只有活人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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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8

万物本于天,人本乎祖,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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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8

我觉得自己还写不出来这样的文章 所以我仙子阿只想说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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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7

我反对所谓的新祭法,通观全文,纰漏颇多。 1.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基本看不到正“十”字,周朝以后很少有上帝的说法(作者在文章中也提到周朝后“天”逐渐取代了“上帝”),如今国人所说上帝,一般都指基督教的耶和华(God)。试问中国传统的“十”字的横与竖的比例是和基督教耶稣受难的十字架的比例一样?还是和红十字会的那个“十”字的比例一样?还是其他比例? 2. 作者说“最大的尽孝,在于父亲去世后,以父亲之灵配祭昊天上帝,让父亲之灵在上帝身边,平安地生活在上帝的威力和光明中。不让父母的灵魂徘徊在死亡阴暗之地,用配祭上帝的仪式,用向上帝的祷告,呼唤父母之灵走向上帝,在上帝的光明中得到安宁,这才是至高之孝”,试问依据是什么?作者是先承认了这中说法的正确性(但是并没有充分论证),接着说到以前被君王独享的“以逝去的亲人配祭上帝”的权力现在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享受了(具备了客观条件),所以我们也要这么做。这就好比说吃得多是伟大的表现,以前没有食物吃,现在食物丰富了,所以为了为了证明我们的伟大,应该放开肚皮吃。 3. 其实很多人在清明节祭祀先人,并不是相信真的所谓的先人的灵存在,主要是为了表达缅怀之情。作者要求“用配祭上帝的仪式,用向上帝的祷告,呼唤父母之灵走向上帝”的方式过清明节,这样就把给祖宗过的节日让位给所谓的“上帝”了,把缅怀亡人的专属节日变成了一个拜神的普通的日子。 总之,我丝毫不认为我之前没有如作者所说那样过清明节是过的没有尊严和阴暗的清明节,也不觉得如作者所说那样过清明节才是过了“一个有尊严和光明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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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7

对于自己的祖宗,你还抱有多少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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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6

活着的人的一种心理慰藉而已!莫要提高他的高度,更不要使其神圣化!加了那么多古文,晦涩难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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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5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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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3

。。。逝者已逝 深思意义。。。听神诫命 孝敬父母。。。珍爱生命 领人归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