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即法律——从《贞观政要》对唐太宗的评价看中国的法律与道德
汉儒提出三纲之说,原本是一种道德话语,曹魏以后被写进律典,扭曲了原初儒家的本意,形成了君父对臣子有权利无义务、臣子对君父有义务而无权利的片面化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一旦碰到皇帝或实际最高当权者等特定主体,便失灵了
汉儒提出三纲之说,原本是一种道德话语,曹魏以后被写进律典,扭曲了原初儒家的本意,形成了君父对臣子有权利无义务、臣子对君父有义务而无权利的片面化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一旦碰到皇帝或实际最高当权者等特定主体,便失灵了
苏亦工 年初央视一套黄金时段热播连续剧《贞观长歌》,断断续续看了十几集,感觉那里面的唐太宗李世民,很像上世纪70年代电影里的正面典型人物。翻开唐代史官吴兢编撰的史书《贞观政要》,李世民还真的很“高大全”,百分之百的圣王气象,连做梦见到的都是虞舜,比孔子偶尔梦见周公,不知高出多少。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本版2007年4月19日曾刊发其《雅量与法治》一文
用纯正的儒家价值标尺衡量一下,唐太宗不要说是“圣”了,连“仁”都算不上。宋代大儒张载就说过:“唐太宗虽英明,亦不可谓之仁主。”这话还是很客气的。史书上飘忽闪烁的“玄武门之变”,若站在儒家道德立场上看将去,活脱脱就是一出逼父、弑兄、屠弟,抢班夺权的连台大戏。老实不客气地说,李世民不是什么圣王英主,而是不忠不孝的乱臣贼子
《贞观政要集校》[唐]吴兢撰,谢保成集校中华书局2003年11月,48元
早就听人说过“卓越的政治家个个都是出色的演员”。看了《贞观长歌》,再读读《贞观政要》,便不由得不信了。唐太宗肯定是个了不起的政治家。能让1300年后的电视剧如此忘情追捧,或许还不足为奇;能让号称有董狐风骨的忠直史家如此虚美掩恶,倒是不能不让人诧异。
前不久在报上读到两篇小文,一篇说唐太宗主演的“玄武门之变”给司马光出了个不小的难题,让他不知道到底是应该尊重历史真实呢,还是该为尊者讳。另一篇则从贞观十七年风传唐太宗要摘取人心肝祭天狗的一则小小谣言说起,说到这谣言搅得长安城的百姓一个月未得安宁,最后直说到“在当时人眼中,贞观时代距离治世的标准可能还比较远”。苏轼说:“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历史原来也是如此。
道德话语与法律话语不能混淆
近世大学者王国维在其《人间词话》中有句名言:“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原以为此话只是针对诗词创作说的,现在忽然发觉还有更深广的寓意。原来道德话语和法律话语也存在着“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的分别。道德话语一定要在有我之境时,才能收喻人之效,法律话语一定要在无我之境时,方能公平。道德话语不可无条件地当作法律话语来说,法律话语也不能随意地拿到道德语境下去说。也就是说,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不可随意混淆,二者一旦错乱,便可能产生负面的、消极的后果,甚至酿成祸患,贻害无穷。
读过《红楼梦》的人,大概会记得贾蓉转述的那句民谚“脏唐臭汉”。这“脏唐”之脏,第一个脏在李渊身上,第二个就脏在唐太宗身上,而且是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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