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认真审案,律师专心辩护微博直播庭审,交给媒体

法院担心律师发微博影响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律师担心法庭程序不公缺乏外部监督,但两者都不是合适的发布直播微博的主体。法官在法庭上发微博,庭审该如何进行?律师在法庭上维护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其微博报道的客观性又如何体现?

责任编辑:苏永通

近日,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多名律师通过手机发送微博直播法院庭审情况,引发法律界人士对律师微博直播庭审是否违法的热议(参见2012年2月2日《南方周末》A5法治版“小法院卷进打黑风暴”)。微博直播庭审并不新鲜,如今很多法院都已开通微博账户,其内容就包括了庭审直播,被赞为司法开放之举。可是,当律师微博直播庭审遭质疑,争议很快浮现:难道直播庭审的微博,法院发得,律师发不得?

各方意见不一,难以达成共识。有人认为律师在庭审中发微博的权利应当与发言、辩论、陈述等诉讼权利一样,在行使前须经法庭许可,反对者则认为律师发微博的权利不属于前述受限的诉讼权利,可直接行使;还有人提出,在法庭程序不公的情况下,律师有权通过微博公开庭审情况,便于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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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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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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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8

直播还是很不错的“法院不必劳心劳力地通过微博直播庭审,律师也不必担心法院的程序不公没人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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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9

我是一名退休工人今已70岁,需要有个安静休息环境。我住在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聚丰园路188弄9楼,现在每天清晨5点半及每天晚上18:30开始,在对面聚丰园路205号麦当劳门口有一群高音喇叭进行跳舞的人员,声音开得震天响,而且都是劲爆舞曲,我们居民楼的楼板都随着超重低音鼓声震动不止,一直要跳到夜间21点多,我根本无法休息。每当我是头痛欲裂坐卧不安只有去有相部门投诉。近日我又发病去医院看病挂盐水,真的是实在受不了每晚窗外的音乐舞曲声,为了这事,我多次拨打了110及12319。前几日,我还强撑着下楼去劝阻正在跳舞的五六十个中年男女,但是跳舞者凭借人多,竟向我恶言相向,还发生料肢体冲突。每晚我都被音乐声吵得无得安宁,只能流着泪望着路灯发呆。上海小区夜间健身扰民是不是声音超45分贝,跳舞的不知道,居委会不懂,警察也不懂。环保局说这事归警察管,警察说这事可以找街道综合治理科协调,警察也说实在解决不了我们可以请律师上法院。只是我也没请律师的钱,再说上了法院还不知道结果又会是怎么样。领导们,我只想能有个安静的环境,我们晚上能够早点休息的家,这个要求过分吗? 3月1日,上海终于有立法不能在广场上用大功率音响进行跳舞,但可惜的是聚丰园路205号麦当劳门口跳舞声依旧,没有一个执能部门前去劝阻。 这段时间由于天天被音乐吵得无法休息,白天我一人去社区医院挂盐水然后找有关部门哭诉,晚上我就躲在房间里听着窗外传来的强劲的音乐舞曲声掩面流泪。我不愿再打110,本应是110的本职工作,但110民警到场警灯闪闪就走过场,敷衍了事,根本不管高音喇叭跳舞者,让聚丰园路附近老百姓惨遭殃。说实话现在我享享清福的希望成了奢望,我恳请有相部门切实行动起来,还聚丰园路居民一个清静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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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9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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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1

我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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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2

法院微博直播庭审,合法?律师微博直播庭审,不合法?让媒体直播合法?法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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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31

公开审理的案件应该可以由媒体向社会公开,但如何保证公正公平公德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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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1

我自己审案子倒是很希望这样,没有这些录像、直播设备,有的时候我们被人污蔑了还有口难言 很多时候,大家关心的本身都是希望能让司法公正,审判公正,但不幸的是,很多时候都被部分无良的媒体用带有煽动性的言论给误导了,结果好心往往办了坏事,而这些坏事的后果却要几年以后才慢慢发现。 作为年轻的法官,我们都欢迎公开,也非常希望公开,但有一点我赞同公开应当由第三方,不然你作为控辩的双方,本身就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你在微博公开,影响舆论,估计就很难“如实描述”了吧? 最后,觉得,最重要的其实就是两个字:如实! 司法的目的本身也是尽可能的挖掘事实!切记不要添油加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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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0

我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美国等民主国家的不好。请问防按中国法治民主的利益人群们,在民主国家法院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书,法院会从审吗?为什么中国在美国的一个母亲,给她自己的孩子揪痧【中医传统】,还被剥夺她对孩子的抚养权了?为什么在我国,有的多次残忍的打孩子政府还要他自己抚养了?为什么美国官员说中国的人权,是不是美国人恨中国人了?我们国家坐飞机像骆家辉大使级别的费用是多少了?我们国家的大使坐飞机是坐的什么创了?民主国家是法律说了算还是人情说了算?民主国家有公平吗?民主国家是不是也有很多判当事人杀人了,多年后被杀的人活过来了? 如果真的微博了谁愿意当法官,谁愿意当大官,他们怎么指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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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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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0

如果屁股上没有屎,还要担心公众的监督?别告诉我,法官在审判案件时还享有隐私权. 如果法官的审判是公平,公正的.还怕公民的参观.这是多么好的普法宣传啊. 大家都长着眼睛.做的怎样.大家都能看得到的话.你还担心误解吗? 秘密审判才是法治的大敌

2012-02-16

现在发微薄不是由法官开始的,是由各种有良知的律师在庭审现场发起的,试图煽动民意,影响案件走势,左右审判结果。 比如张显在药家鑫案件中的各种宣传活动。现在这些律师更上升到庭审现场发微薄了。 如果法官制止这种行为,就会被“有正义感有良心”的律师上升到司法腐败,言论不自由。法院在这种博弈下的选择就是自己发微薄争取民意。 你不觉得事情到这个地步很可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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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0

如果屁股上没有屎,还要担心公众的监督? 如果法官的审判是公平,公正的.还怕公民的参观.这是多么好的普法宣传啊. 大家都长着眼睛.做的怎样.大家都能看得到的话.你还担心误解吗? 秘密审判才是法治的大敌

2012-02-16

你没懂这后面的无奈。。。。 药家鑫案件可以说是司法史上的一个耻辱碑。抛弃程序正义,抛弃公正独立。律师微博发力,宣扬造势,煽动民意。法院从快从紧从严。 如果在这样下去,断案好像不是靠法律了,是靠谁的微薄更能吸引眼球,更争议;谁的微薄粉丝更多;谁的律师更善于提升自己的道德形象,吹牛打屁忽悠民意,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干翻其它律师和法官。 愿“有正义感,有良心”的李庄,张显,卓小勤等等律师一路走好。。。感谢他们逼出了中国式的“优良审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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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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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7

你能说出谁公正么,能举公正媒体的例子么。南方周末?你自己都不信吧。

2012-02-11

庭审之中,旁听者其实都可以发布信息。可不可以发布,公正、全面与否,则是问题的两个方面。公正交给公正之媒体才算好。司法公开,法院可以自行以各自方式直播庭审,旁听者也可以分享其获取的信息,信息的受众自然会有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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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7

因为如果某一方律师提前泄露案件信息给特定公众,可能会对从公众中选出的陪审团成员照成先期影响判断。这样陪审团成员在庭审时的决定就可能会被引导了。同样如果陪审团成员泄露信息给公众或官司某一方自己会参加审判,那么他就不可能保有陪审资格。 像张显作为药家鑫案件的辩护律师,审判前亲自上阵,在各种网络媒体上发布所谓的独家内幕,黑暗现实,一些主观意味很强的言论。造成的民意还真就裹挟审判了,最后还能赢得官司,这才真是奇葩。 律师这个职业目标就是为委托人争取利益,减少损失。大家都看到提前造势有利可图。为什么不把这些公众民意当成工具来利用呢?雇佣网络水军的费用又不高,有没有任何惩罚措施。发个微博更简单,并且都是自说自话,很容易就能给自己打造一副正义,良知的金身,炒着炒着还能火起来,增加自己的委托费。 在一场审判中博弈的各方,如果律师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发布自己的造势言论,煽动民意。那么法官还能怎么做呢,制止这种行为被视为法制黑暗,言论不自由。博弈之下,只好也操刀上阵,企图分得一杯民意之羮。

2012-02-12

美剧傲骨贤妻the good wife第二季里就有一集是关于网络时代下的美国法庭审理的。剧中一位陪审团成员差点因为其在庭审前发布twitter而失去陪审资格,而最后由于法官不小心在休庭期间加了某位陪审团成员的facebook好友,不得不回避,而该案也只能发回重审。 律师也就算了,难道在中国,法官在庭审期间也可以玩微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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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6

第三方的为比较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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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6

这不是就各种有道德有良知的律师们正在做的么,只不过他们在庭审前四处宣传,雇佣水军。煽动民意,干扰审判。建立网站,上传视频,各种忽悠,各种道德。 现在屁民们又觉得不好了。 庭审前造势,上升到道德高度,还能借此赢得官司。中国法制确实和其它国家不一样。 现在特别讨厌在法院还没断案前各种宣传造势的,民意太不靠谱了,还以此来裹挟审判。 吴英案虽然很多媒体,公知,微博都说她是冤屈的。但我自己不懂经济,不想又成为沸腾民意中的一枚棋子,被有良心的律师使来使去。我会在案件审判后关注这起官司的前因后果。其它的,请律师们继续闹腾吧。

2012-02-12

正当中立专业的媒体人士,必须取得原告或被告的许可不侵犯隐私的前提下,写字不一定客观,最好是直播录像,设置专门访问网站,不只是个案,所有庭审案件都有录像,对隐私经当事人同意可进行适当处理,全民监督,全民学法的同时,也有助于法律人士的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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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6

你没懂这后面的无奈。。。。 药家鑫案件可以说是司法史上的一个耻辱碑。抛弃程序正义,抛弃公正独立。律师微博发力,宣扬造势,煽动民意。法院从快从紧从严。 如果在这样下去,断案好像不是靠法律了,是靠谁的微薄更能吸引眼球,更争议;谁的微薄粉丝更多;谁的律师更善于提升自己的道德形象,吹牛打屁忽悠民意,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干翻其它律师和法官。 愿“有正义感,有良心”的李庄,张显,卓小勤等等律师一路走好。。。感谢他们逼出了中国式的“优良审判制度”。

2012-02-13

支持直播庭审,个人认为把这个权利交给专业的媒体从业人员是比较好的做法,法官和律师怎么可能在法庭上处理案件的同时发微博,这是荒唐的事情。直播法庭可以让大众清楚庭审的整个过程,有利于案件审理判决的公正。就是对于大众有争议的案件,也能经过法官的判决理由和专业法律人员的评议使人们更加的了解法律,熟悉法律。不能完全杜绝法庭黑暗,但是肯定是有一定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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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6

现在发微薄不是由法官开始的,是由各种有良知的律师在庭审现场发起的,试图煽动民意,影响案件走势,左右审判结果。 比如张显在药家鑫案件中的各种宣传活动。现在这些律师更上升到庭审现场发微薄了。 如果法官制止这种行为,就会被“有正义感有良心”的律师上升到司法腐败,言论不自由。法院在这种博弈下的选择就是自己发微薄争取民意。 你不觉得事情到这个地步很可笑么。

2012-02-13

所谓公开审判,不就是强调审判的透明度吗?微薄直播只不过是多了一种可选的宣传手段而已。随着科技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说不定也会有视频直播的方式出现。问题是,现阶段我们的法院系统有多少法官可以驾驭这样的直播审判。如作者所言,法官审判,律师代理或辩护,各司其职。直播要专业媒体。可问题又来了,什么样的媒体叫专业?不了解审判程序,不懂法律,但宣传做的很专业的行否?作为一种普法的宣传手段,微博直播应该谁做的争论,更像是一种哗众取宠的噱头。法官在平时多做些身体力行的宣传,多判些维护社会公平的判决,律师真正的去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出名而哗众取宠。这些比去争论刚刚兴起的一种手段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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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5

#上海发布# 特推荐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为;“2011年中国最牛检察院”!!! 特推荐最牛雷语;“法院判决书中伪造证据你又能怎样?”!!! 是啊! 善良而又正直的中国老百姓们,当“法院判决书中伪造证据你又能怎样?” 善良而又正直的中国老百姓们,在中国你们到哪里去寻找公平???公正???正义??? 上海最腐败法院—上海长宁区法院! 上海最黑法官—叶其成法官! 最大胆事迹—为帮助被告违法、违规,叶其成在判决书中采取扣押、伪造关键证据的手法。利用法官权利枉法判决! 上海最不作为检察院—上海长宁区检察院! 最无能之语—法院判决书中伪造证据,你又能咋样! 最无奈之人—中国广大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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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3

所谓公开审判,不就是强调审判的透明度吗?微薄直播只不过是多了一种可选的宣传手段而已。随着科技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说不定也会有视频直播的方式出现。问题是,现阶段我们的法院系统有多少法官可以驾驭这样的直播审判。如作者所言,法官审判,律师代理或辩护,各司其职。直播要专业媒体。可问题又来了,什么样的媒体叫专业?不了解审判程序,不懂法律,但宣传做的很专业的行否?作为一种普法的宣传手段,微博直播应该谁做的争论,更像是一种哗众取宠的噱头。法官在平时多做些身体力行的宣传,多判些维护社会公平的判决,律师真正的去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出名而哗众取宠。这些比去争论刚刚兴起的一种手段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