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亚公布选举法
利比亚“全国过渡委员会”1月28日在利比亚班加西举行的全国大会上通过经过修改的利比亚选举法。选举法规定,在党派推荐中,女性要与男子一样占达50%席位,用以体现男女平等,独立候选人中并无男女限制。国民议会最终将设200个席位,议员经“自由、直接”选举产生,其中136个席位为党派推荐产生,另外64个席位由独立候选人选出。
利比亚“全国过渡委员会”1月28日在利比亚班加西举行的全国大会上通过经过修改的利比亚选举法。
根据过渡委员会官员穆斯塔法介绍的选举法,一是议会议员候选人年龄条件放宽,由最少25岁的候选人放宽至21周岁;二是取消了对选举法草案中议会中女性比例5%的限定。
选举法规定,在党派推荐中,女性要与男子一样占达50%席位,用以体现男女平等,独立候选人中并无男女限制。
国民议会最终将设200个席位,议员经“自由、直接”选举产生,其中136个席位为党派推荐产生,另外64个席位由独立候选人选出。
利比亚现任过渡政府总理阿卜杜勒·拉希姆·凯卜1月2日宣布,利比亚议会选举定于2012年6月举行。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