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招待费行吗
责任编辑:史哲、戴志勇、蔡军剑
前段时间看《朱镕基讲话实录》,里边说朱镕基顶不住地方的陪餐。这回萧县县委书记毋保良说:公款吃喝是个普遍问题,萧县不具备典型性。我想,他们道的都是实情。
我经历过教师,记者,县直、市直、省直单位公务员等岗位,对公款吃喝,相应地经历了完全绝缘、偶尔沾边、吃个农家乐、进出星级酒店等几个阶段。时常很纠结,更无语的是,偶尔吃过上万元的大餐之后,一转身就扎进菜场找寻打折蔬菜!闲谈时,也有人说干脆取缔招待费不就得了,但仔细一想未必见效,因为不曾受到有效监督的权力可以轻巧地把吃喝打包成“会议费”、“汽修费”等名目……
因为敝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监督(官场其实很不赞同第三者监督),民意只在需要的时候装点门面,所以吃喝问题就是小菜一碟,直到某官员哪天昏了头,弄出笑话,比如无所忌惮的亮出天价烟之类可能会因为吃喝被查处。但是不久你就会发现,这位被查处的官员异地任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