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论(20111103)

追求幸福是人类的基本目标,也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社会要幸福,需要一些前置条件,包括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物质条件的改善,财富和资源的分配合乎正义法则,对异端思想的宽容,以及人的尊严得到国家权力和法律制度的尊重与保护等。

责任编辑:陈斌

中国如何摆脱“中等收入陷阱”

《学习时报》2011年10月31日  邓聿文

(原文摘编)追求幸福是人类的基本目标,也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社会要幸福,需要一些前置条件,包括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物质条件的改善,财富和资源的分配合乎正义法则,对异端思想的宽容,以及人的尊严得到国家权力和法律制度的尊重与保护等。

后发国家中的日、韩和我国台湾地区,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都收缩政府的边界,让市场和个体唱主角。政府的作用只体现在提供市场和微观主体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上,包括市场秩序、合约的遵守、对自由和权利的保障等,同时权力也受到来自法律和社会的双重监督和约束;相反,公民行为只要法律不禁止,就都可以实施。这样的政府和个体关系,才是正常的。而那些没能及时转向的国家,都出现了“中等收入陷阱”而鲜有再进步。

目前,中国也已经走到“中等收入陷阱”的边缘。历史上的大政府主义,助长了一部分掌握决策权的人对政府的盲目崇拜。至少到现在,还看不到政府权力收缩的迹象,有的只是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张,蚕食本已虚弱的市场自由和公民权利。中国当前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如贫富分化、腐败、环境被破坏以及不时发生的群体事件等,都是权力不断扩张和公民权利不断收缩的结果。

鉴于中国人口之多、国土之大以及地区之复杂,比起其他国家,中国一旦跌入“中等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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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上官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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