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案反思专题】“案情有疑点,搞个死缓算了”

一封举报信,定了杀人罪,办案法官说“案情有疑点,搞个死缓算了”。防止冤假错案,不仅应坚守“无罪推定”等司法理念、贯彻司法独立精神、强化监督落实问责,更应置于保障人权的视角下审视。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徐丽

编者按:本期我们关注海峡两岸的两个案子:通过还原湖北一个疑案的形成过程,我们发现近几年一些冤假错案的共同根源:刑讯逼供、有罪推定;通过台湾一起冤死案,我们了解对岸以怎样的态度纠正错案,特别是在细节中如何体现“以正义的方式使正义回归”。

防止冤假错案,不仅应坚守“无罪推定”等司法理念、贯彻司法独立精神、强化监督落实问责,更应置于保障人权的视角下审视。保障公民最基本人权——生命、安全和自由,既要防止来自个人暴力的侵犯,也要阻止来自国家有组织的非法暴力。

赵克凤说起儿子徐浩,就悲从中来 (刘虎/图)

为儿子鸣冤多年的赵克凤,多年来一直在寻找儿子的高中同学张文华。1997年,张文华写下两封举报信,声称自己伙同徐浩杀了人,随后逃匿。而那封动机难测的举报信,让徐浩最终被判死缓。

后来,赵克凤多年上访才知道,寻找张文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涉嫌杀人的张文华从襄樊(现襄阳)逃到宜昌后,因多次持刀抢劫,已被判死并枪决,但冒用亲戚“唐建敏”的身份居然未被发现。真正的唐建敏,至今依旧正常生活。

无意间,震惊全国的“死囚复活”案被披露。

事实是,发生在襄樊的杀人案,最终只有徐浩为此“负责”,逃走的张文华虽因抢劫被判死,但与此案无关。

已入狱14年的徐浩,原本一直等待“同伙”张文华落网,当面对质以证清白。张文华的死,让徐浩一案成了死无对证的“遗案”。

众多法律学者认为此案证据不足,呼吁重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应:徐浩故意杀人一案,经原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高院二审及几级法院多次复查,均有明确结论。

两封举报信破案、定罪

十多年来,赵克凤一直想不通:为什么凭两封举报信,就可以定了儿子的罪?

1997年7月26日,襄樊市传染病医院职工李俊,被发现死于襄东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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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上官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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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论


精选评论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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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4

现在应该翻案了吧?不然怎么也说不过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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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1

明知证据不足抓错了人,也不想承认过错,而是想方设法找证据做伪证来维护他们的颜面, 这就是当前中国的地方政府办案人员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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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2

刑讯逼供,害了多少人?中国的法律制度什么时候可以真正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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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1

被抓了的嫌疑人,无论有罪与否,不是证据说的算,是监狱说的算,想让你有罪,严刑逼供,制造证据,你就有罪了,百姓是没法和法院争的。你跟他讲道理,他根你讲法,你跟他讲法,他跟你耍无赖,你跟他耍无赖,他说你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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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1

最高法院院长都不是法学科班出身,安置退伍军人也不能如此简单粗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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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1

信谁?我谁也不信。我连我自己有时都不信自己。我的口头缠该成了‘反正我是信了’。我心态不对?我自私?我冷漠?我不知道。你们了?我看这帖子也就抱着看微型小说的心态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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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不是那时还没有,是那时你根本不知道原来是有的,因为你太不专业了,不过你们也开创了世上本没有的"疑罪从轻".同样也可以给历史留下轨迹的. 呕吐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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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冤假错案值得我们一起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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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很明显我们的法律机关出现了问题,有钱有权的人能被宽恕也就罢了,连什么都没有的人也一起免了,已经不存在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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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gs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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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上访是不够的,上南周也是不够的,南周自身都难保。要告就要告御状,这样才能拿到‘高层领导’的‘重要批示’。这才是‘上访宝剑’。在中国,从古自今,上访都是一门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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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脑袋砍了是长不回来的,迟到的正义永远不是正义。沉冤昭雪对死人没有意义,对活人更觉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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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坚决不赞成死刑,死刑不是正义的使者,是恶魔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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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8

都不应该让没有学过法律的人当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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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8

可怜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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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7

明知有错,就是不纠正。这样的事太多了。 我们党坚持有错必纠,执法必严,可是在司法部门往往得不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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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7

疑罪从无,有可能放跑了罪犯; 而疑罪从有,疑罪从轻,有可能冤枉无辜无罪者。 而且,证据不足,证据有疑问,不能形成证据链的情况,多数原因是不存在犯罪,或者不是被告人犯罪。 这就是为什么要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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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6

沉默吧,等待吧,直到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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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5

高唱国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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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5

中国法制还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