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立法这五年:变与不变 原创 2008-04-04 要用法治的手段来应对社会突发事件,而不是用非法治的手段,要给政府的权力以边界。从这个意义上,2003年才是中国立法元年这个说法是成立的 南方周末特约记者 杨子云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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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原则性和政治性,牺牲规范的现象。” 还不知道如此为了保证...还要牺牲多少法律的规范性.法律丧失了规范性,就永远无法自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