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昌的最后一课:如何走向市民刑法
4月12日,著名刑法学者马克昌在病房中给博士生们上了最后一节课。两个月后,马老与世长辞。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马老敏锐地指出,中国的刑法观念若要实现从强调国家权威转向强调保障人权,离不开政治体制的民主化改革。 "
责任编辑:苏永通 赵蕾
编者按:
4月12日,著名刑法学者马克昌在病房中给博士生们上了最后一节课。两个月后,马老与世长辞。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马老敏锐地指出,中国的刑法观念若要实现从强调国家权威转向强调保障人权,离不开政治体制的民主化改革。
他还再三提及,保障人权、限制国家刑罚权是大势所趋。现将这堂课上的录音整理稿(略有删节)刊出,以表达对马老的敬意和怀念。
我曾经提出,我国的刑法应该从国家刑法转变为市民刑法,从强调国家权威转向强调保障公民人权。
这个问题要从日本刑法学者木村龟二关于刑法的分类讲起,他认为刑法的分类中,还可以分为权威刑法与自由刑法。
所谓权威刑法,就是强调保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不重视个人利益的保护。权威刑法中往往存在类推,不禁止刑讯逼供,强调刑罚的严酷,特别重视死刑。它是一种严酷的刑法,目的是发挥国家的权威。
德国法西斯政权时期很强调权威刑法,法西斯的一些刑法学者明确提出: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总强调保障自由,那不是刑法,没有显示出刑法的权威。这种理论的发展,导致德国法西斯政权杀人不眨眼,使民众畏惧。
所谓自由刑法,是以保卫、保障人民的自由为宗旨,限制国家的刑罚权,能不作为犯罪的就不作为犯罪,刑罚能轻的尽量轻,要取消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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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上官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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