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有问题,补补就合法?

一起“没有作案时间的抢劫案”,5年后,控方终于凑出被告人的作案时间。王朝原审一审时的辩护律师王建称此案是“牙签搭成的证据大厦、鼻涕粘成的证据链”。省高院对此案曾提出14个疑点。

责任编辑:苏永通 赵蕾

定罪证据有问题,“补正”或“解释”应有限制,防止将非法证据混同于瑕疵证据,一再补正甚至造假

法官不中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可能变成“非法证据不排除规则”

一起“没有作案时间的抢劫案”,5年后,控方终于凑出被告人的作案时间。

2011年9月8日,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朝有期徒刑13年,这位石家庄青年被控在2006年8月11日11时30分左右进入保定市某小区实施抢劫。

此案自2007年起从一审、二审、高院发回重审,三次判决都以有罪论处;去年11月,高院亲自提审,撤销前三次判决,发回北市区法院重审。

控方承认此案的证据瑕疵多达36个,但通过“补正”和“合理解释”,被告人再次被判有罪。

王朝原审一审时的辩护律师王建称此案是“牙签搭成的证据大厦、鼻涕粘成的证据链”。省高院对此案曾提出14个疑点。

这次,控方补上的4大卷证据派上用场。庭审质证耗时8小时,法官采信了控方几乎所有的证据和意见。

辩护律师洪道德质疑控方屡对证据漏洞进行“补正”的合法性。“这样反复补正,是不是意味着可以无穷无尽地找证人,无穷无尽地出说明?是不是在变相地允许创造证据?”

罕见的是,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书中对此案进行“深刻反思”,认为办案瑕疵和法律监督缺位,是造成本案反复审理的主要原因,当“引以为戒”。

2007年9月3日,王朝案原审一审第三次庭审,时任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李刚进入法庭,当庭呈上一份新证言—&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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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上官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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