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等上海社保案相关人物判决情况
4月11日14时,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判决,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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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14时,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判决,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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