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评论】依靠权力的分配实现不了共同富裕
缺乏社会的异体监督,政府不可能做到利益完全中立。“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要想走向共同富裕,初次分配要按市场规则,再分配则必须要由纳税人说了算。
责任编辑:史哲 戴志勇 蔡军剑
2011年7月23日,重庆发布“促进共同富裕”的十二个具体办法,将共同富裕提到空前高度。如扶持微企以创造就业、建4000万平米公租房,确保国有资本收益的30%用于民生,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房“三权”抵押融资的规模和范围等,都有明确所指,如能一一落地,弱势群体短期获益当可预期。
社会财富在强弱阶层中急剧断裂已是既成事实。学者估算,中国当前基尼系数已超过0.5。瑞典等高税收高福利的北欧国家不用说,即便对二次分配非常警惕的美国,基尼系数也只在0.4左右。中国收入分配天悬地殊,堪称世界之最。早在1985年8月,邓小平就告诫,“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今天听来,这声音振聋发聩。
把如此严重的两极分化归咎于市场经济,是一种常见的错误归因。为什么在一些奉行自由市场的发达国家,贫富差距也没有中国这么大?追问两极分化的祸源,就不得不追溯到中国作为转型国家这一“特殊国情”。
学者对此有扎实研究。在《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报告里,王小鲁推算出2008 年全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为23.2万亿元,比国家统计局“资金流量表”的住户可支配收入高5.4 万亿。这5.4万亿,约占当年国民总收入的15%,俗称灰色与黑色收入。工农大众没什么灰色收入,与黑色收入更不沾边。这笔藏在权贵阶层的壁橱里的巨款,主要围绕权力产生,极大地恶化了强弱群体之间的财富落差。
毋庸讳言,在三十多年改革过程中,始终有一条权力变现的潜流存在。通过对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强势支配,设置各种准入障碍来垄断重要行业,不受限的权力以此获得了巨额腐败租金,这才是中国贫富差距畸高的核心原因。权利缺失者,随之以物质贫乏,权力强大者,要积蓄财富则易如反掌,这已是社会共识,并成为很多人进退取舍的内在标准。
其实,不谈灰黑色收入,只看政府、企业与个人的收入比例,也能发现贫富日益悬殊的秘密所在。从1997年到2007 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53.4%下降到46%,而且这几年继续下降,而政府与企业收入占比则一路上升。2011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万亿有余,继续保持近30%的增速。如此快速的财政增速,配之以极不相称的公共服务,使二次分配的矫正作用基本沦为空谈。
国强民弱,使追求共富不得不靠政府的自省与善心。但仅靠政府善心,显然并不足以实现共富。改革前,权力全面配置资源,无法形成灵敏的价格体系,中国人只好共同贫穷。现在虽然加入市场要素,权力改革却依然任重道远,国民财富分配还是得屈从于权力逻辑。主政者施仁政,则民众得实惠。运气不好时,遇上一个不靠谱的地方官,一方百姓就只能艰难度日。
政府也有利害计算,这本是常识。缺乏社会的异体监督,政府不可能做到利益完全中立。“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要想走向共同富裕,初次分配要按市场规则,再分配则必须要由纳税人说了算。
所以对民众来说,追求自己的正当利益,一定要告别对父爱主义的幻想。惟有权利明确无误,并有法律保障,农民土地才会真正值钱,市民才不会连房带地被“无偿收回”。
为达成可持续的良治,政府则要深化改革,让权力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共富是财富分配向正义原则的回归,更是社会经济权利的落地,是民众支配自己生活的自由之扩展,非如此不能真正避免国民分裂为对立阶层的悲剧。
网络编辑: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