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界杠上北海公安
广西北海市公安局之所以不惜触犯国内律师与全国律协之众怒,以“伪证罪”一口气抓了同个案子中的四名辩护律师,被查明是因为北海市政法委定调子要办“铁案”。
责任编辑:责任编辑 傅剑锋 实习生 许凯 沈茜蓉
广西北海市公安局之所以不惜触犯国内律师与全国律协之众怒,以“伪证罪”一口气抓了同个案子中的四名辩护律师,被查明是因为北海市政法委定调子要办“铁案”。
北海“抓律师”事件已上演一个月,各地律师声援团前往北海,律师或被警方命令解腰带安检,或遭不明身份人员围殴,警察袖手旁观。全国律协表态:对律师在北海人身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表示严重关切。
广西北海4律师“伪证”案持续升温。
在这起由当地政法委主导的“铁案”里,嫌疑人、证人、律师几乎全部身陷囹圄,到2011年7月下旬,4律师代理的“11·14故意伤害抛尸案”即将开庭,全国各地律师组成20人律师团,接替被抓的4律师,前往北海办案。
整整一个月,在北海这个167万人的城市里,控辩双方的较量一直在上演。舆论将其称为“北海事件”。律师解开腰带安检、不明身份人员围殴律师、“哑巴会见”等等事情接二连三的发生,被律师界称为“律师执业权利受到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侮辱”。
“北海事件是司法制度史上的标志性事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称。
北海律师团成员与监视的北海警察相互对拍照片 (北海律师团/供图/图)
“政府痛恨”的 律师不能释放
2011年6月15日,广西4名律师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梁武成同时被警方控制,理由是“妨害作证”(详见南方周末6月23日报道)。
“4名律师被抓,绝对不是偶然。”据知情人透露,北海市公安局向政法委汇报后,政法委书记莫亦翔数次召集公检法司部门开会,确定调子:第一,“11·14故意伤害抛尸案”犯罪嫌疑人肯定有罪,4名律师辩护过程中肯定有罪,必须抓捕。“北海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曾对我说:你以为我们抓几个人那么容易啊?我们会都开了好多次。”
然而,此事在全国律师界引发的震动,也令北海方面始料未及。6月26日,十余名律师先后奔赴北海,为4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前湖南知名律师杨金柱则在博客上连载“北海事件”;各地律师声援不断。
第二天,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立刻就4律师被抓捕案召开政法系统的协调会。北海市公安局一名与会人员说,“没想到全国的律师反弹这么大”。
据知情人透露,这次协调会最关心的议题是:“11·14案”究竟怎样?能不能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考验?能不能诉得出去?在律师的反击下,能不能过得了关?
北海市公安局表示,案件总得来说“没问题”,不过承认在抓捕律师的案件中“有瑕疵”,比如抓了律师后没有按规定及时通知家属,对罗思方和梁武成进行监视居住,不该把他们关在其他地方。
第二是如何应对局面,减少压力。比较统一的意见是,降低案子的风险度和关注度,释放杨忠汉、罗思方和梁武成三律师,批捕杨在新。因为杨在新是“主犯”。另外,杨在新在“历史上有问题”,杨办过许多敏感案件,是公安局“关注过”的人。
6月28日当晚,3名律师被放出,然后消失在公众视野中,即使是他们家属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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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上官兰雪
你是独裁统治的说客,中国的法制是没半点用的,公、检、法、司是一家,法律还有个屁用!
首先,你说中国政府是统治者、管制者,的确没错,但是试问世界各国哪个国家没有经历过政府专制的时代。政府专制并不是中国独特的产物,而是人类自我欲望的无限膨胀造成的。当代民主高度发达的国家也只能靠制度而不是人类的自觉来控制人类的欲望。只是中国几千年来始终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所以请不要把这种结局完全归咎于个人身上,同时,也不能把所有责任推到制度上,而完全不期待中国官员的个人修养。 其次,法律的作用是维护社会的公正与秩序,不是满足个人无休止的欲望。如你所说,我们每个人心中有统治与凌虐的欲望。那试问,当我们心中出现强奸的欲望、杀人的欲望或者抢劫的欲望时,我们是否要反思那些禁止强奸、杀人和抢劫的法律是否合理呢?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需要秩序,克制过度的欲望,规范人类的行为,设立一个健全、公平的秩序,是法律的任务,也是人类美满生活的基石。 你的说法,完全是一种引领人类文明倒退的。在原始时代,人类文明还没开始形成,当时的人们还未意识到何为文明。可是在如今21世纪,人类的认识水平已经远远超出昔日。人类自身应当对自身的欲望有所了解并限制,而不是无节制的放纵。所以,请不要拿人类自身的缺陷做借口而否定法制、否定民主、否定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