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罚了就不管了,留它做甚?
《我们需要怎么样的城管》作者发问:我们今天是否还需要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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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答是,不需要城管这个部门,将其职能还给公安等机构。
说件小事:我住在海口市中心区域。在我楼下的大英路上,每晚都有不少小贩推着板车卖水果,叫卖声持续至11点左右。有次散步时我好奇地问其中一对夫妻:“城管管不管你们?”他们回答:“怎么不管,每月要交100元”。我问:“那是什么钱?是否交了钱就不管了?”丈夫答:“不知道是什么钱。交了当然不管了,只有碰上大检查,才会来赶。”
那交的是什么钱,我知道,不是罚款就是收费。我在渔政也干过类似的事情,也就是罚了就不管了。我也知道城管的难处,这样的单位都有不少人没有编制,工资得靠罚款、收费来发,所以要他们公平、公正依法,难度很大,许多行政执法单位都有这样的现象。这说明财政供养的人太多了,以至于设立一个行政执法机构,却无法保障机构运转的经费。所以当务之急是消肿。
其实如城管这样典型的中国特色单位,还有许多,比如渔政、海监、质检、旅游监察、工商,这些单位都有个特点,就是将国际上由基本由警察部门管的事儿分出来一部分,成立一个新机构执法,然后慢慢发展、扩权。我们国家似乎有个趋势,就是每个部委都要设一个行政执法单位,于是行政执法机构泛滥,搞出几顶大盖帽管一个小贩的笑话。我总想问一下制度的设计者,为什么别的国家一个部门能干好的事儿,到我们国家非得几个部门来干,还干不好?是不是每个部委都要搞一个行政执法这样的机构,才显出自己地位的重要?曾经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海上执法问题、城市管理问题等等均是如此。
我们总说要与国际接轨,这方面倒是真的需要接轨,可以减少行政人员,减少政府的行政支出,将更多的钱用于民生事业。
网络编辑:休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