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球里发现棉絮,医院内斗酿的祸?

医生在对病人的眼球手术中,居然发现有棉絮。而这一切又被保存在了手术录像中。但当事医生找到了更原始的手术录像,试图证明,这是一起栽赃——另有医生故意把棉絮放在病人眼中,用以陷害他……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贺文婷

医生在对病人的眼球手术中,居然发现有棉絮。而这一切又被保存在了手术录像中。但真相并不容易明了,一开始的结论称是医生的失误所致。但当事医生找到了更原始的手术录像,试图证明,这是一起栽赃——另有医生故意把棉絮放在病人眼中,用以陷害他……

挑开3根手术缝线之后,尖头手术剪刀突然刺进眼球的结膜后撑开,鲜血迅速涌出,一根顶端明显疏松的棉签蘸到伤口处,吸附渗出的血液。接下来是一气呵成的几个动作:镊子按压棉签顶部疏松处,棉签随即旋转、撕拉,一块被血染红的棉絮块被扯下……

上述动作在短短几秒钟内完成,即便是内行,若不留心,也难以看出个中端倪。

不过一分钟后的画面却会让所有眼科医生目瞪口呆:手术者用镊子从眼球伤口中取出一块疑似先前被扯下的棉絮片,用棉签清理过伤口渗血后,又将棉絮片放回,之后又重新取出。

取出来的棉絮片,为什么又放进去?

疑问背后,或掩藏着中国医疗界一个罕见丑闻:在竞争激烈的医疗圈内,医生不惜以栽赃的方式陷害同事,而无辜病人则成为斗争工具……

各有所思 (孙健/CFP/图)

疑点重重的棉絮

前面的描述出自一段网上流传的眼科手术录像,“泄露”这份录像的是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六医院”)眼科医生李俊。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这位身陷困境的眼科医生最终决定向患者说出鲜为人知的医疗内幕。

2008年6月13日,因啤酒瓶爆炸,上海小肥羊餐厅服务员胡伟右眼受伤,随后到市六医院眼科救治,经诊断为“右眼巩膜穿通伤、结膜穿通伤”,眼科副主任医师李俊为胡伟做了“右眼球探查术+巩膜修补术”。

6月20日,在第一次手术七天之后,胡伟的右眼又接受了第二次手术。手术名称为“右眼球探查术”。手术医生为市六医院眼科主治医师宋蓓雯。

这次手术充满疑点。

据胡伟回忆,首次手术之后他并未感觉不舒服,医生也没有告诉他为何要做第二次手术。

南方周末记者在胡伟的“手术知情同意书”上发现,“手术适应症”一栏为空白。这意味着为何要做这次手术成为疑问。

病人首次手术之后仅七天后再度手术,且手术没有适应症,这让一位眼科医生感到不可思议。因为精密的眼球手术被形容为“刀尖上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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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邝立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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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85)


胡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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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雪

2020-09-23

具体是哪个贪腐的新闻有链接吗?

2011-07-03

宋蓓雯可是上海眼科界有故事的人啊,7年前上海五官科医院贪腐案就有她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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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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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又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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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这事有结果吗?两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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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7

本周星期五、六、日吴强规定眼科医务人员去患者胡伟所在的松江狂欢!患者向媒体报料又怎么了?媒体向公众公开了又怎样?公众义愤填膺又怎么样?医院还不是将此事压住了,司法机关和政府都不是很配合吗?患者永远是无辜的受害者,害群之马依然纵横驰骋,这就是和谐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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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7

我热爱我们的国家,我相信我们的党。 但是请记住,这种事情,斗不过的。因为,很多职能企业和机构代表国家和党来说话。 两条路:一放弃;二牺牲=个人牺牲(怎么干自己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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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6

公安局不立案,申请复议,维持。向检察院申诉,三个月了,检察院回答收到了申诉申请书,但但无人受理。问市政府,知道这回事,但不知道结果。大家还有好方法吗?

miaoch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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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chika

2011-07-26

医院里给我岳父打错针了 是给隔壁快死的人打的针 打到我岳父身上了 他心脏不好 差点就死了 但是没有人为此负责 只是简单的一句道歉就解决了 很怕去医院 因为到处都是不负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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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5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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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4

珍爱生命,远离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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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1

和所有热门的话题一样,民众从最初的了解过后,最后关心的都是些评论文章,以及观望、期待着政府部门、人大立法等方面会完善法治建设工作,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本案中,受害者的维权,也将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民众从他们的维权过程中得到最真实的答案,了解现实社会与自己的希望之间的差距到底还有多少。 受害者维权,尤其是涉及到国家公诉的刑事侵害案,首选要突破的有两道关:公安和检察院。公安不予立案,或立了案后得不到检察院的支持,那意味着连法院的门都难进,公道还怎么讨?! 所以,南周应该追踪调查报道,并且把追踪的焦点放在胡伟的维权上。我现在就想知道,公安有没有给立案,如果不予立案,理由又是什么?如果公安不予立案,胡伟还有一条路可走:向检察院申诉,要求他们启动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程序。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力,但这个权力并不是人人都知道它的存在,更多的人是不懂如何运用这个权力。作为媒体,理应大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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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1

媒体的报道,除了揭露出真相外,更重要的是如何监督相关执法部门去切实地认真严谨地执法,用法律工具和国家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去弘扬正义,去惩恶扬善;甚至是以一篇具有深远意义的新闻报道,去促进国家法律的完善。 本案的揭示,民众从一开始的好奇心得到满足后,在了解了真相后,他们会建立起自己的观点和需求。这时的民众,他们的目光聚焦点已经不是事件本身,而是恶者是否得到国法应有的公正的制裁、是我国政府、执法部门有没有确实地履行起保卫人民生命安全的职责。民众从这些答案中得到安全感,他们需要从这些答案中让他们重新建立起对医院、医生的信任,从而不必在自己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有所焦虑担忧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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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1

文中“内斗”值得商榷,看不出“内斗”的痕迹!不过作者已经用了“?”似乎并不肯定。根据全文和林宇丹记者博客中律师的观念只是栽赃陷害,涉及故意伤害、诽谤、包庇三条刑法罪名。 记者报道此案件的目的主要是向公众展示案情供大家思考,以促进和谐的医患关系! 我们大家从此案中应该得到什么结论呢? 首先个别医生的行为导致病人、医生、医院、医患关系、和谐社会都是受害者,一撮鸡屎坏了一锅好酱; 其次权利的不受约束导致此事迟迟不能解决,也可能导致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再次,眼科、医院掩盖事实导致真相不能大白,也导致某些医生有恃无恐,例如跟帖中就反映宋蓓雯医生应用阿伐斯汀假药事件,是否存在?上海卫生局、药监局、卫监所、医院应该给公众一个答复。 如果通过此事,能够使医生有所顾忌,能够改善医患关系、提高医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心,则人民幸甚!也不枉医生、记者、律师和所有关心此事的人们所做的努力! 如果因为此事导致医患关系的进一步紧张,则并非病人、医生、律师、记者和所有关心此事的人所愿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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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8

这个国家已经无药可医,无人可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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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8

这些权利权力之争太害人了。也许,中国该放弃谁专业能力强就让谁做领导的旧习,而是选择有领导力,心地善良的人来做领导,而能力强的人,只给评技术职称和加薪。这样,可以减少很多无谓的勾心斗角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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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8

现在医院大都没有医德,很多道貌岸然的,只是为了骗取无知民众的信任,以便讹取更多的金钱而已。黑幕重重啊,中国人的生老病死没有一项可以放心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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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6

百姓永远是斗争的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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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6

无比气愤!宋蓓雯如果真的这样做了,真应该让他瞎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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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5

cxl871013 2天前 zjxwyj 22小时前 没事。李俊讨不回公道;胡伟估计能从医院得到6万补偿,对不起,不是赔偿;宋蓓雯和吴强上过C --------------------------------------------------------------------------- 没事?我懂! 讨不回公道是肯定的; 6万补偿,补的是那块? 宋蓓雯和吴强上过C??实在看不明白!!!! 如果市六院容得下此等鸟人,病人看病还有什么安全可言? c=chuang 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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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5

能说什么呢?支持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