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协副主席黄志光被免职

5月24日,深圳市政协五届六次常委会议发布消息称,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深圳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协常委会议表决,一致通过了《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免去黄志光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决议》和《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撤销黄志光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议》。2011年2月,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黄志光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5月24日,深圳市政协五届六次常委会议发布消息称,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深圳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协常委会议表决,一致通过了《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免去黄志光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决议》和《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撤销黄志光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议》。

2011年2月,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黄志光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黄志光

男,汉族,1954年8月生,广东海丰人,1971年10月参加工作,197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市深港汽车运输公司总经理、深圳市运输局副局长、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汕头市委书记、深圳市政协副主席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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