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巡视】“被精神病”与“被正常人”均非社会之福

公权力的滥用会导致社会思维的紊乱。但知识分子还是应免于情绪化的操作,回归专业和理性,在“被精神病”与“被正常人”之间勿执一端。

责任编辑:蔡军剑 实习生 靳万莹

前者涉及公权的滥用,后者则和公权的缺席有关

台湾2010年发生轰动一时的陈昆明再度杀人案。这位28岁的男性青年,7年前杀死邻家两名女童姊妹,先后经历5次审判,终审定谳刑期12年,后减刑6年出狱。出狱后不久,又再度以招聘为由,将前来应聘的妇女乱棒打死。上周,台湾“监察院”通过“监察委员”高凤仙提案,认为主管机关有违失,予以纠正。

被认为有违失的机构,包括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也包括北投医院。因为陈昆明被释放时,曾被执行2年在北投医院的监护处分。亦即关在医院中监护2年,但只待了4个月,又被改为保护管束,结束医院治疗。当时,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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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上官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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