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信访需吃“降压药”

于建嵘建议用信访“五不”来给基层减压,以防止基层为了维稳铤而走险。“五不”包括不搞排名、不搞信访责任追究、不搞领导接访、中央一级单位不再给下级开信访移办单、不限制越级信访。

责任编辑:傅剑锋 曹筠武 实习生 王媛媛 刘星

信访责任追究机制从乡镇到县市,再到省一级,构成了一个金字塔体系。一级压一级,“基层变成了压力锅”。

河南省某县政法委书记在会议上要求:“发生上访必须销号。销号只是经济上的付出,不销号就是政治前途上的损失。”

于建嵘建议用信访“五不”来给基层减压,以防止基层为了维稳铤而走险。“五不”包括不搞排名、不搞信访责任追究、不搞领导接访、中央一级单位不再给下级开信访移办单、不限制越级信访。

四川省华蓥市有关官员在接待群众来访。 (CFP/图)

“被精神病”近来成为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这不过是近年大量信访冲突与侵权的延续。有学者与官员认为,这种现象源于现存的信访机制过分强调对地方官员的责任追究制,使基层头顶信访“压力锅”,一些地方政府因此铤而走险。这一观点的典型代表有受访的中国社科院学者于建嵘,以及北京一位信访局干部。他们长期关注与研究中国信访问题。

基层成了“压力锅”

中国信访局面在2005年《信访条例》实施以来,发生了较大变化。这一变化被于建嵘称为制度的异化,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过分强调信访责任追究制,方向都错了”。

2003年,中国迎来了新一轮的信访洪峰,促进了2004年底《信访条例》的修改。在国家信访局和部分学者的推动下,主张赋予信访部门一定实权的意见得到了采纳,各级信访办从“秘书处”、“邮局”,变成了协调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部门。而于建嵘主张的弱化信访的司法救济功能,通过法院独立审判来解决信访问题的思路遭到了否定。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范忠信将这次改革称作“信访部门的准司法化”。

“准司法化”是通过行使一元化的行政权力来体现的。这就是《信访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信访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从此以后,各地零星开展的信访责任倒查机制四处开花;信访指标则成了公务员考核的题中应有之义;国家信访局当年开展的“信访大排名&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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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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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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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7

首先确实应当肯定我国信访制度的积极意义,但同时还应当看到目前尚存的不足,例如维护人民群众的申诉权与现行的信访责任追究制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冲突;信访制度的实施与司法救济手段的运用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矛盾,等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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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5

若法治改革不能跟进,继续如此,矛盾搁置愈久,问题愈大,最终对社会稳定的危害亦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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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4

信访法规不完善,地方就用行政法规来执行,这种机制结果却是层层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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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不限制超级上访?他了解上访者的心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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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就会逼基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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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信访办其实是个国家级别的行为艺术. 以前听国家信访局的某个领导说: 100件上访案, 大概只有1件能得到解决. 那么其他的99件怎么办呢?? 都在拖, 积压和绕圈子. 那么既然信访的效果那么差, 为什么还要一直保留信访制度呢?? 就是为了给含冤受屈的底层百姓留个希望. 让他们不至于绝望而铤而走险, 就是这个国家级行为艺术的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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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信访办是一个超大鱼饵,专钓不甘被压迫的老百姓,还美名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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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如果法律能够被公正地贯彻执行, 信访办可以撤了. 水桶漏了, 不去补水桶, 却另外拿个小瓶子来去接漏, 还不累死小瓶子?? 还是说人人都知道, 其实水桶是肯定会漏的, 是故意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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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政策制定者并不了解这个国家的真实情况,便制定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