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来信】调解利弊析
法院调解有着理论和现实的需要,问题在于:法院是否真的可以将调解的优势发挥到最大?目前来看,答案似乎不够理想。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王媛媛
法院调解有着理论和现实的需要,问题在于:法院是否真的可以将调解的优势发挥到最大?目前来看,答案似乎不够理想。
为了应对日益增多的纠纷,社会需要的是更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从这点来看,似乎调解的功能和作用是和社会的意愿相契合的。但是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多元化指的是,从事调解主体的多元,而非法院的一家独大,换言之,法院应该是作为解决纠纷的参与者之一,而且其应该是纠纷的分流者。
举例而言,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应当通过案件的受理与否和裁判结果的指引性,告知民众选择最便捷和最合适的纠纷处理机关去解决问题。法院应当将非司法性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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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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