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段法官”不宜提倡 原创 2008-04-04 如果法官在社区给一方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指导,纠纷却未能最终解决而上了法庭,这时候法官做出的裁决会让另一方当事人不产生合理怀疑吗? 庾向荣(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法院法官)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