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建房,政府旁观?

民企自掏腰包为困难员工建房,本无可厚非,但如果低价占有公共土地资源,分给了不该分的人,显然有失公平。

责任编辑:顾策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在房价逐年高涨、民工短缺的现实面前,企业自建房已成潮流。民企自掏腰包为困难员工建房,本无可厚非,但如果低价占有公共土地资源,分给了不该分的人,显然有失公平。

企业迫切需要为员工建房,但又希望政府在用地上给予支持,以降低成本。 (梁伟驰/图)

在今年两会上,一份特别的提案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辉球建议,在已经完成讨论稿起草并将公开征求意见的《住房保障法》中,写入“支持企业自建廉租房”的条款。

企业家从自己的口袋里掏钱为员工建房,为何需要政府支持?怎么支持?

黄辉球的提案中是这样表达的:因这种住房不以营利为目的,建议“将其纳入国家廉租房建设用地体系,在用地上给予支持”。

他在向其他代表征集签名时,也得到了热烈回应。在他的建议背后,签名的代表已有15人,其中包括格力总裁董明珠,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陈洪先,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余子权,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黄阳旭等。

这似乎是企业家的一种普遍愿望——在房价逐年高涨、民工短缺的现实面前,企业要维持人才上的竞争力,不得不满足员工的住房需求。将企业自建房纳入国家廉租房建设用地体系,即意味着企业可以用较低的成本来为员工提供住房。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并不赞成走回福利分房的老路,“当下很多企业老板呼吁的是什么呢?我感觉就是想给土地改性质,工业变住宅;或者是想有地就能建。这不就走回福利分房的老路了么?而且土地是国家的,是公共资源,如果能随便使用,就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但他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仍然按照国家的保障房标准体系来操作的企业自建房,还是应该鼓励的,比如只能分给符合保障房条件的职工。“或者你不愿意按这些规定来,你也可以参与招拍挂,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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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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