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暂行规定出台

商务部近日发布文件,明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行为对国家安全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终止当事人的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有效措施。

商务部官网3月7日公布的《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明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行为对国家安全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根据联席会议审查意见,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终止当事人的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有效措施,以消除该并购行为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此外,《暂行规定》还明确,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申请人未经调整并购交易、修改申请文件并经重新审查,不得申请并实施并购交易。

暂行规定自2011年3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1年8月31日。公众可于2011年3月5日至4月10日,向商务部提交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方亚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参与评论


精选评论 (4)


回复

2011-03-15

机会时刻都存在着!不能一涨就乐观,一跌就悲观。要记住风险是涨出来的,机会是跌出来的. 股市不是提款机,行家才是赢家,以追求稳健性的收益为根本目标 1、先盈利,后收费; 2、我们电话通知买卖点,你自己操作; 3、资金及股票帐号由你自己掌控 4、短线波段操作,收益在5%-20%左右。 有/意/向/可/加 股/票/在/线/【 1290^54~556~9 】

回复

2011-03-10

这政策好像并没有多少限制外资的对华企业并购进程。。

回复

2011-03-08

涉及国际纠纷就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神棍德
回复

神棍德

2011-03-08

话说他们的超国民待遇是该考虑一下了。 你们照顾央企,照顾国企也就算了,还那么明显的偏袒外企,民企都是后娘养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