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清末“预备立宪”运动的反思

仔细研究“预备立宪”史发现,这是在错误的时机、无视国情的情况下进行的激进的一场政治体制改革。何以故?

责任编辑:刘小磊

“预备立宪”是清廷主导的一场政治体制改革运动,是中国宪政史上一个经典案例。这场改革从筹备到实施,举步维艰,争议不断,蹒跚六年,功亏一篑,终因武昌起义而夭折,给后世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博弈与妥协——晚清预备立宪评论》,周叶中、江国华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6月

庚子事变后,迫于国内外的政治压力,慈禧实行“新政”,在政治、经济、教育、军事诸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实行“新政”,本为自救,但实施过程却引发了社会诸方面的变革,催生了体制内主张立宪的官僚们的政治诉求,国内外的维新党人也群起响应,大张旗鼓地鼓吹君主立宪。尤其是日俄战争后,舆论一致认为日本战胜俄国是立宪战胜了专制,这给立宪派以极大的鼓舞,上至公卿百官,日月谏议,下至士绅学子,朝夕鼓噪,莫不慨言宪政,朝野喧嚣,群情鼎沸,立宪之势,不可逆转。

光绪三十一年(1905)底,清廷派载泽等五位大臣出洋考察各国宪政,历时半年,回国后向朝廷提交了考察宪政报告。光绪三十二年(1906)七月,清廷召开廷臣会议,参加者有醇亲王载沣、军机大臣、政务大臣、大学士,还有北洋大臣袁世凯,讨论立宪问题,与会者分为速行、缓行和反对三派,经过激烈的论辩,速行派和缓行派战胜了反对派,他们互相让步,达成了共识,一致认为仿行日本的君主立宪制度为必行之事,但国情不同,任重道远,“不能不多留时日,为预备之地”。

七月十三日,朝廷颁发《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订官制谕》,宣示中外:&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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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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