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语 管家那些事儿】
程婴这事儿放在今天,作为观众和读者,我与陈凯歌一样也不太相信。从死忠效命,到提供优质服务,从需要抛头颅、洒热血,到帮着主家买游艇、私人飞机,管家的职业,完成了现代性的转变。
管家那些事儿
本期我们做的是富豪的“私人管家”专题,却让我想到了历史中似乎无关的几则故事。
几个月前,李敬泽出了本书叫《小春秋》,虽也谈历史、唱大戏,却不像那些个长袍马褂者,教人怎么去学权谋、变聪明,他讲的是“春秋”里的“老实人与天真汉”。既然不能唇红齿白乃至信口雌黄地教人“成功学”,那么他比不上那些讲国学的主儿追随者众,是必然的,好在哥本来说的就不是热闹,哥说的是寂寞,是雨过河源,披发孤独。
李敬泽眼里的春秋时代,人不是那么聪明,他们的脑袋瓜子不是那么灵,肉身也不是那么要紧,动则可以授人以头颅,静则可以老死江湖,视权力钱财如粪土,但他们“强大、奔放、勇猛”,他们是丛林中的猛犸,或可敬,或可笑,但基本都可爱。
在那个时代,身居高位者可以是巨人,带剑者可以是巨人,连孱弱的门客、仆人都可以是巨人。
最近,曾经一度在《无极》里想把自己整得像个聪明人的陈凯歌,推出了《赵氏孤儿》。“赵氏孤儿”这事儿就发生在春秋那个巨人行走的时代。无论是在《左传》、《史记》中,还是在元杂剧中,《赵氏孤儿》展现的,都是在血腥的暴力下,那些有关信守忠诚者的故事,这段历史的壮烈与壮阔,只有荆轲刺秦那一章或可与之媲美。中国历史深处的残暴从来就是不具有美感的,帝王将相热衷杀戮也倒罢了,他们本来就多视民如草芥,很少视人如伤;升斗小民也不得崇高劲儿,在荒年为吃上一顿肉率相易子而食,也是常常发生的。—赵氏孤儿倒是为残暴注入了一些道德理想的色彩:程婴为保全主家赵氏一门孤脉,将自家的娃娃去送了死,这种用亲骨肉来成全忠信之名、公而忘私的做法,展现了巨大的情感张力:试想一下,在我们这个每个人都把自家孩子当小皇帝的年代,谁还会舍得孩子去套狼?谁还会如此这般地去“大公大义”?那种“神圣的美德”值得追求吗?再有,程婴自家娃娃的人权有人问过吗?他爹做出取消他的生存权的时候也不跟他商量商量?—如此一问,立即可以显得古人是多么地一根筋,我们是如何地聪明。
无疑,《赵氏孤儿》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出重头戏,连一向认为中国太多“团圆之趣”的王国维老先生, 也在《宋元戏剧考》中抬举它“即列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且不说有程婴易子立孤的“义举”足以震撼人心,当就是赵武一出生就身负复仇之责任、被命运所诅咒的哈姆雷特式悲剧,就足以让人去想象他那种“披发孤独”。可是,从《无极》的聪明开始变得有了一些可爱的笨拙的陈凯歌,在面对赵氏孤儿这样一个“老实人与天真汉”的题材时,依然是显得有点暧昧、进退失据的:我想,他在拍摄时,他的内心一定被一种道德理想主义所充满、感动, 但一方面他。他既自己不信,也不认为现代的观众会信,所以,他让葛优(程婴)担当了复仇的角色,而非信义的角色。杀子之恨超越了信义之托。
陈凯歌用现代人的聪明劲儿,瓦解了赵家门客程婴的忠仆形象。
但事实上,程婴的忠仆形象在历史上又并非孤例。2007年初我去山东曲阜寻访“孔子世家”,就多次听到孔门“中兴祖”孔仁玉的故事:五代残唐时,圣人孔子嫡传之家发生了一桩血案:孔府的仆人孔末有一晚杀死了孔子嫡传孔光嗣,并想连同其独子孔仁玉一同斩草除根,恰巧仁玉当时在乳母张妈妈家,孔末追至张家,张妈妈为保圣贤之脉,以自己的儿子充当仁玉,被孔末所杀,而仁玉得以苟全性命。仁玉长到十八岁,向后唐明宗禀明孔末乱孔的真相,皇帝明察后,治孔末弑主、夺爵之罪,并恢复仁玉孔氏嫡传之位。
张妈妈无疑也是一位程婴式的忠仆,他们惊人地相似,都用自己娃娃的性命,来成全了一种等级社会中理想的主仆关系。
程婴这事儿放在今天,作为观众和读者,我与陈凯歌一样也不太相信(但不相信是不是就该“躲避崇高”或者瓦解“伪崇高”,那是另外的话题), 因为我们都变聪明了,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我们如今的社会相对而言,已经变得没有那么大的情感冲突张力了,人与人之间不再是那种隶属的主仆关系了,即便是有钱的豪富之家,他们与管家、佣人之间是一种契约型的合同关系,他们只需要遵守各自的分际,按照职业规则来行事就可以了。
从死忠效命,到提供优质服务,从需要抛头颅、洒热血,到帮着主家买游艇、私人飞机,管家的职业,完成了现代性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