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土地产权和谁来修缮旧房
法院强拆和行政强拆是一回事。地方法院运转的财源来自地方政府。除非建立一个独立的土地法庭,财源另辟,否则民众将欲诉无门。
责任编辑:戴志勇
我对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1、土地产权(俗称土地使用权)才应该是真正的征收对象,条例名称应为 “不动产征收条例”。此征求意见稿无视土地产权为财产,这是法制建设上的大退步,因为物权法121条、土地管理法58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条、土地储备管理办法12条和13条等等,都已有补偿土地产权的规定。
2、从程序上已经有行政许可法在这方面的规定,已经有在拟征收阶段对利害关系人进行国土资源听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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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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