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怎么表达也很紧要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句话,尚不是法律界、法学界的广泛共识,建议中央将其调整充实为“六句话”,即:“发展民主、保障人权、宪法至上、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党的领导”

责任编辑:戴志勇

拿掉“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增加“发展民主”、“保障人权”、“宪法至上”

一个国家最大的大局只能有一个,大局只能由中央认定,不能由各地区各部门另行自主认定。

“服务大局”的提法,不仅不能用以指导讲究规范性的法律生活,相反倒是极易促成权力至上、以权压法的反法治行为。

法治理念:由五句话改为六句话

建议一:关于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2006年以来,很多场合是用这五句话——“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来概括和表述的。建议中央将其调整充实为“六句话”,即:“发展民主、保障人权、宪法至上、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党的领导”。其中,“执法为民”的内容纳入了“发展民主”,“服务大局”的内容则包含于“宪法至上”。

“发展民主”用以概括和表述宪法规定的“人民民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及党章和十七大报告所主张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扩大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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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flying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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