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二审:“醉驾”定罪成焦点

从近期部分醉驾案如河北大学醉驾案引起的社会讨论来看,一些法学界人士建议修改“交通肇事罪”,提高醉驾致人死亡者的刑期,也有不少民众希望对造成重大伤亡的醉驾能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刑。

河北大学醉驾案“发生后,肇事者被以“交通肇事罪”刑拘是否合适引起了公众热议。此前,一些法学界人士建议修改“交通肇事罪”,提高醉驾致人死亡者的刑期,也有不少民众希望对造成重大伤亡行为的醉驾能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刑。

12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二审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危险驾驶犯罪”条款进行了再次修改,醉驾者不分情节一律按”危险驾驶“定罪并处以拘役,但没有提及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是否可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刑。

新华社报道,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同时 ,二审草案稿规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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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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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论


精选评论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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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4

局长的车谁敢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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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2

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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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5

醉驾入刑……只有不懂刑法的人或者之研究刑法的人才会这么提出,立法者能不能现实一些,理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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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4

应该定罪,中国的现状不出重拳难以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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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4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要求故意,但故意如何去判断故意呢,我认为这种只要查明系醉驾就应认定其存在故意。因为酒后驾车是被禁止的,酒后驾车的后果其应是知道的,当事人明知如此仍然在喝酒后驾车,认定其故意应是合理的。所以呢,将醉驾后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合理和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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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3

我敢说上面被判无期徒刑的都是小人物,没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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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3

在中国,权利真是能改变太多太多东西,倘若撞人的是贫民百姓人家,估计定性就相反了... 怎么突然感觉作为一名中国人,感到有些难过呢

fidel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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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elshi

2010-12-23

准备完全颠覆过失犯罪的界定麽?喝酒开车为什么要定罪,那喝酒坐驾驶坐上怎么算,单纯喝酒又怎么算? 即使通过,难道要将刑法的执行推上更加脆弱的境地麽?区区交警难道也能执行刑罚了麽? 真的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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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3

法律再好,也要靠人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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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顶法治,倒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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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那么请问一个人拿着AK47在街上逛,但主观上并不愿意发生走火,结果走火了,打死了人,那么请问该怎么定罪。杀人偿命,现在的部分刑罚连封建时代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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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为故意,但肇事车主几乎在主观上都并不愿意发生事故,因此还是用交通肇事罪定罪比较准确。 喝酒了还开车叫主观上没有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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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用强硬的办法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做出一个系统装置,装在车上,只要有酒精味,汽车就不能启动,这样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科技这么发达,人类那么牛逼,为什么就没人做这个系统,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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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刑法规定:老爸是李刚者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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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逝者何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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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只要司法不独立,权大于法将长期存在,这是一个畸形社会的产物。 难道你们没有察觉到吗,公信力在一步步丧失,底层的力量在积蓄, 正蓬勃欲出,势不可挡啊,那时候,千百万的城管,千百万的李刚 都要成为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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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毛主席指示:贪污1万元以上的定为大老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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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毛主席指示:贪污1万元以上的定为大老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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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公务员贪污受贿一律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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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对于醉酒驾驶的定罪,关键看法律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