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安全监管不力致工程多次分包仍有36人失踪
“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组长骆琳表示,发生火灾的上海胶州路728号大楼工程中,存在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的问题。
新华网报道,“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组长骆琳17日表示,发生火灾的上海胶州路728号大楼工程中,存在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的问题。事故调查组表示,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据新华网16日早上9点消息,截至16日9时20分,大火已导致53人遇难。
16日12点新华网消息称,初步查明11月15日的大火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
16日下午5点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显示,已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均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
上海市公安副局长程九龙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经连夜侦查,火灾发生时有人在10楼现场违规实施电焊施工,点燃了尼龙网、竹片板等可燃物,已形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网络编辑:王怜花
现在绝大多数的大施工企业都是只有管理人员没有自有职工,所以承接到了工程几乎都会外包出去。但只要工程一出事故,就把监理抓起来,说监理没有有效监督分包,所以造成层层转包。天哪,如果这样的话,监理这个行当没法做。因为所有的施工都是分包,所以只要你做了监理,你实际上已经开始有罪了,因为施工单位分包了,你没制止——这就像基督教上说人的原罪,你只要是人,生下来你已经有罪了。监理做为工程质量的保护神,却不但保护不了自己反而第一个先把自己搭进去,悲哀啊!(实际上单靠监理的螳臂挡车,根本改变不了分包的现状) 监理实际上就像律师,企业出了问题,是不是也要把其常年法律顾问也抓起来?所以现有的法律不切实际地拔高了监理的义务,实际上就把监理从法律上当成了质监站、设计、以及甲方的替罪羊。所以当务之急是重新定位监理的权利和义务,否则这个行业就完蛋了。 现在工程一出事故大家都喊着抓监理,这样这个行业的优秀人才就流失更快,结果建筑质量就更没保证,最后倒霉的还是我们这些喊着要抓监理的普通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