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原告败诉
专业人士指出,原被告力量悬殊,反歧视法律缺失以及社会对艾滋病认知片面,该案败诉并不意外,但败诉亦有价值
11月12日下午,据财经网报道,备受关注的“反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在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法院宣判,法院驳回原告小吴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两被告(安庆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教师招聘中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无不妥,对原告作出的拒绝录用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原告小吴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小吴说“我对这个结果很失望,出乎我的意料。”他还称,“如果当时教育局可以说,你不要当老师了,给你另一份工作,我差不多也会接受,我只是要一份工作,要生存下去。让我的父母放心。”
《财经》报道指出,在安徽省安庆市市直学校2010年招聘教师考试中,因艾滋病病毒(HIV)检测呈阳性,某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小吴被当地教育局拒绝录用。随后小吴将安庆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今年10月13日,该案在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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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flying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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